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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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海张
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
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本次股
东会的顺利召开,制定会议须知如下,望出席股东会全体人员遵守:
一、为能及时、准确地统计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持股总数,
登记出席股东会的各位股东请准时出席会议。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股东授权委托书和股东持股凭证。
三、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
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四、本次股东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五、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正常秩序和
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六、股东有权发言和提问,但应事先向会议秘书处登记,说明其持股数,并
提供发言提纲;若股东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请在委托书上写明是否授权发言,
否则秘书处有权拒绝其发言。股东有权就会议议案提出问题,提问以书面形式
提请秘书处或由场内工作人员转交。会议秘书处与主持人视会议具体情况安排
股东发言,安排公司有关人员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每位股东的发言不超过五
分钟。
七、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会议通
知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里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
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八、会议使用计算机辅助表决系统对议案进行表决。股东表决时,应准确填
写股东姓名及持有股数,在表决票所列每一项表决事项下方的“同意”、“反对”、“弃
权”中任选一项,以“√”为准,若不选则 视为“弃权”,多选则视为表决无效,发出而未
收到的表决票也视为 “弃权”。
九、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由两名股东代表及见证律师参加计票、
监票。
十、参加股东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律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
乱会议的正常秩序。对扰乱会议秩序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照《上海市公共场所
治安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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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 月 29 日 13 点 30 分
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699号博雅酒店一楼碧波厅AB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6 月 2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大会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议程
张江高科股东会文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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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聚焦科技产业投资、集成电路全产业链服务、园区综合运营与服务三大核心
主业,坚持完善创新要素布局、厚植创新沃土、集聚创新资源、激发创新活力,
加快从传统园区开发运营商向科技投资控股集团转型,助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为张江科学城创建国际一流科学城提供有力支撑。
一、2025 年董事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勤勉
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整体利益,进一步推动公司高质
量发展。
(一)规范运作,科学决策
全年召开董事会十三次,审议议案三十三项,内容涵盖公司定期报告、投资、
股权转让、制度修订、利润分配等多项议题,董事会以专业化、规范化为导向,
充分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关键作用,确保决策高效、科学。
(二)专业把关,强化监督
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共召开十一次会议,专业委员会委员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做好相关
议案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为董事会科学化决策提供支撑。
(三)合规披露,及时准确
董事会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确保了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和完整,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四份定期报告及四十七份临时公告的披露,确保所有投资者
平等获取信息,引导投资者做出正确价值判断。
(四)恪尽职守,桥梁纽带
董事会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股东大会现场、业绩说明会、上
证 E 互动等多种形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提升公司透明度,维护投资者知情权
和股东利益。同时,董事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学习证监会、上交所制定的相关法律
法规,结合新形势下上市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
(五)绩效挂钩,公平透明
经理层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基本年薪根
据标准按月支付;绩效年薪是与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经考核后按年
支付;任期激励收入是与任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实行延期支付。
二、2025 年度主要经营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末,公司资产总额 631.09 亿元,同比增长 6.24%。归母净
资产 160.01 亿元,同比增长 8.44%。2025 年 1—12 月公司营业收入 41.82 亿元,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86 亿元。
(一)守牢集成电路主赛道,强化产业发展韧性
以产业前沿突破与产业链补链强链需求为目标,对集成电路全产业链进行再
梳理,聚焦关键细分赛道,统筹推动产业布局从“单点突破”向“集群跃升”转
变,启动建设时空信息、硅光、RISC-V、工业软件/EDA/IP、汽车电子五大产业集
聚区,形成“各有侧重、相互支撑、协同共进”的产业布局,通过精准引入、培
育细分领域优质企业,进一步增强集成电路产业发展韧性,打造产业“核爆点”。
(二) 强化科技产业投资,加快战略转型步伐
产业投资布局向纵深拓展,以投资管理部为投资板块的牵头部门,负责重大
战略类、功能类项目直接投资以及基金板块“投、管、退”全流程管理。
截至 2025 年末,累计投资规模 106 亿元。其中,直投项目 59 个,金额 53 亿
元;参与投资基金 31 个,基金认缴出资 53 亿元。覆盖集成电路、大健康、新能
源汽车、航空航天、智能制造等领域,60 家被投资企业已成功上市。
(三)打好“投招孵服研”组合拳,加快培育本土科技企业
在继续强化科技产业投资的基础上,持续深化招商、孵化、服务、产研,构
建“平台赋能+ 资源整合”的创新生态,加快培养本土企业,加速构建集成电路
等硬核产业集群,打造面向未来的科技产业生态。
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不断加强投招联动,在时空信息、硅光、RISC-V、工业
软件/EDA/IP、汽车电子等领域开展精准招商,同时引入张江实验室硅光概念验证
中心、上海开放处理器产业创新中心、中国软件评测中心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继续推进与上海 EDA/IP 创新中心、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等高能级创新平台
合作。全力推进并顺利完成香港大学计算与数据科学学院落地张江,首批学生已
顺利就读。张江芯片测试公共服务平台正式投入使用,帮助企业以最低成本跨越
从研发到量产的“死亡之谷”,服务企业超 50 家。
化器。895 创业营第十五季(封测专场)、第十六季(智算专场)圆满结营,895
创业营第十七季(硅光专场)于年末开启。截至 2025 年末,895 孵化基金(燧玥
基金),完成投资过会金额 4,100 万元。
(四)强化揽才聚企磁场,营造“热带雨林式”产业生态
坚持以人才为本,构建更加精准有效的揽才聚企服务体系,不断营造活力四
射的创业环境、交流氛围、生活品质,形成“热带雨林式”的产业生态。
推出“芯会张江”产业交流品牌,精心策划 78 场产业活动,累计吸引超 2 万
人次参与,营造“周周有沙龙、月月有活动、年年有峰会”的浓厚氛围。与清华
大学、复旦大学等高校开展了多次“芯校友”活动,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联合
EDA?、电子标准院、上海开放处理器产业创新中心等重点平台建立稳定互动合作
机制举办各类峰会及专业活动,形成平台联动、生态共融的良好局面。
连续五年举办 895 人才汇活动,为科创人才打造“24 小时科创社区”,组织“芯
未来”公益讲座、“芯生代”歌唱比赛、895 创客集市,895 青年夜校等活动,进
一步丰富科创青年人才的生活。
(五)强化园区建设运营,做好产业发展助推器
有序把控开发节奏,在建项目 6 个,总建筑面积约 134 万㎡。年内竣工项目 3
个,总建筑面积约 50 万㎡。
高品质科创空间更新提质。多个地标性建筑荣获国际国内顶级大奖,其中张
江“科学之门”双子塔荣获世界高层建筑与都市人居学会(CTBUH)最佳高层建筑
奖,集设园集智天地项目获得 2025 届美国 un 设计大奖金奖,汇康天地项目获得
配套服务持续完善,产城融合提速推进。轨交 13 号线东延伸工程建设轨交与
公交两网融合方案等持续推进,提升集设园交通能级。围绕园区产业生态定位,
针对产业客户需求,强化项目建设与产业招商服务协同,实现成本优化,保证项
目品质和绿色环保,受到产业客户好评。
(六)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锚定战略目标,深化改革转型。积极构建多层次资产证券化体系,探索保租
房 Pre-REITs 与公募 REITs 新模式,通过整合公司旗下保租房资源,形成保租房
公募 REITs 可扩募资产蓄水池,助力打造浦东新区保租房公募 REITs 品牌,提升
浦东新区保租房公募 REITs 竞争力。
强化公司治理,夯实市值管理。抓住市场转好的契机,持续强化与资本市场
沟通,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连续八年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A”类评价,入围中国上
市公司协会内部控制最佳实践活动优秀案例。正式发布首份《环境、社会及治理
(ESG)报告》,获全球权威 ESG 评级机构路孚特(Refinitiv)连续上调评级,并
在华证指数绩效评估中荣膺房地产行业榜首,被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收录为可持续
发展优秀实践案例。
推动合规管理,提升管理效能。针对产业招商与运营管理等关键业务环节组
织开展专项内审,强化内控执行力度。将合法合规性审查深度嵌入管理决策流程,
连续多年获评合同信用等级 AAA 级企业和上海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七)党建引领作用日益凸显,持续深化产业链党建
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推进
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发展。持续强化“党建+产业”模式,构建“895 先
锋”党建品牌体系,打造双创党建“强引擎”。创新青年人才社区治理理念,激活
社区党建“新活力”,打造浦东首批青年人才社区,建设“24 小时科创社区”。以
“营站合一”理念打造张江高科 895 孵化器“基地+基金+创业营”三位一体模式,
以公司内部 40 人楼片长团队为基础,服务片区 2000 家科创企业,覆盖党员 4700
余人。
三、2026 年经营计划
(一)着力引领集成电路产业新生态
打造产业高地,通过深耕“RISC-V 集聚区”“硅光未来产业集聚区”等五大特色
载体,构建技术层级高、专业性强、协同效应显著的特色园区。二是明确产业定
位,围绕 RISC?V、硅光、汽车芯片、卫星互联网、工业软件等重点方向,实现差
异化布局。三是强化平台贯通,依托 RISC-V 创新中心、硅光验证平台等公共平台,
打通“技术研发—中试验证—成果转化”全链条。完善“孵化—成长—壮大”梯
度培育机制,支持生态主导型企业前瞻布局新赛道,带动产业链协同发展。四是
构建全产业链培育体系,规划加速器为孵化企业成长预留空间,同步构建涵盖政
策、场景、金融、人才、合作的多维保障体系与动态评估机制,形成敏捷前瞻的
产业培育能力。
(二)着力交出产业投资新答卷
积极构建具有张江高科特色的产业投资逻辑与生态赋能模式。一是加快形成
以“投早投小投硬核”与“产业组织”两端协同的投资新逻辑。二是聚焦“2+3+X”
特色产业体系,强化在前沿科技与早期项目中的布局能力,重点支持硅光等领域
具有硬核技术的创新企业,提升直投精准度,系统培育未来产业生态。三是持续
加强产业组织能力,强化对自管子基金的全程管控,深化 “投招孵服研”一体化
协同,为被投企业配套“物理空间+资本+服务”的全链条支持。
(三)着力展现产业服务新作为
围绕企业与人才的双重需求,构建精准化、场景化的产业服务体系。在企业
侧,依托产业生态大会、集成电路领袖峰会等资源,强化产业链资源对接与需求
匹配,助力企业在技术研发、产品验证与市场拓展方面实现突破。在人才侧,以
“科创不夜城”为载体,提供从专业社交到生活配套的一站式支持。此外,公司
还将深化与清华、港大等高校的校友会合作,聚焦构建“产业—高校—人才”可
持续循环的服务生态,切实增强企业在张江的发展动能与人才在张江的归属感。
(四)着力激发企业改革新成效
持续推进资产轻量化转型,通过梳理资产证券化政策,推动存量资产开展
Pre-REITs 运作;同步探索张江 REIT 扩募及产业研发资产多层次证券化路径,加
强机构维护并跟进险资配置需求,推动已 SPV 化的产业园项目缩短扩募周期。在
公司治理方面,将持续完善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运作,推进 ESG 管理体系与治
理流程建设,并积极开展市值管理。内部机制改革上,强化绩效导向的薪酬分配
与中长期激励,实现收入与绩效、能力、岗位价值紧密挂钩。同时,深化审计监
督与整改联动,坚持以风险为导向开展审计,推动结果应用于绩效考核,促进整
改成果制度化、长效化,为公司整体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五)着力构建党业融合新格局
落实国家战略,夯实组织根基,强化人才支撑,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
度融合,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公司战略转型发展的强大动力,
为“十五五”时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紧扣园区企业在产业、人才、
空间等方面的需求,推动党建贯穿产业全流程、渗透服务各环节。在“一支部一
品牌”建设上,与公司产业培育、资本运作、园区运营等核心业务深度绑定,让
每个党支部品牌都成为“业务标杆+党建示范”的双重载体。构建高效公司治理机
制,激发企业发展新动能。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提高市值管理水平,确保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本次股东会审
议。
张江高科股东会文件之二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一、 2025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分析
营业收入 418,173 万元 198,330 万元 110.85
利润总额 126,799 万元 127,508 万元 -0.56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98,612 万元 98,242 万元 0.38
资产总额 6,310,916 万元 5,940,251 万元 6.24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总额
(剔除永续债)
基本每股收益 0.62 元 0.63 元 -1.59
每股净资产 8.81 元 8.46 元 3.99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平均) 7.11% 7.64% 减少 0.53 个百分点
资产负债率 68.77% 69.04% 减少 0.27 个百分点
张江高科是上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主战场和上海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
的主阵地,公司作为张江科学城建设主力军,聚焦新兴产业,做强主责主业,以
打造战略引领型科技产业投资控股集团为发展目标。
间载体销售收入较上年度大幅增加;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8,612 万
元,较上年度增幅 0.38%。
二、 2025 年度现金流量分析
产业空间载体租售收现 417,155 万元,载体开发建设支出 325,437 万元以及税
费支出 69,003 万元等。
公司基金、直投以及赎回理财等净流入 48,744 万元,投资项目分红以及理财
收益等收现 48,160 万元,自持载体开发投资支出 45,687 万元。
三、 财务状况指标分析
主要指标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资产负债率 68.77% 69.04%
流动比率 0.91(倍) 1.39(倍)
速动比率 0.26(倍) 0.26(倍)
结构保持稳定。公司保持了较为充裕的货币资金储备和良好的变现能力,为短期
债务的安全偿付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 审计报告
公司 2025 年度会计报表所揭示的 2025 年末财务状况、2025 年度经营成果和
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为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607103 号。
“起步就是冲刺、开局就是决战”。2026 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张
江高科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浦东新区建
设引领区的重大战略任务部署,立足区委区府对国资国企的新定位,提质增效,
奋力打造世界一流科学之城。
一、 公司 2026 年度主要经营计划
(一)着力引领集成电路产业新生态
打造产业高地,通过深耕“RISC-V 集聚区”“硅光未来产业集聚区”等五大特色
载体,构建技术层级高、专业性强、协同效应显著的特色园区。二是明确产业定
位, 围绕 RISC-V、硅光、汽车芯片、卫星互联网、工业软件等重点方向,实现
差异化布局。三是强化平台贯通,依托 RISC-V 创新中心、硅光验证平台等公共平
台,打通“技术研发—中试验证—成果转化”全链条。完善“孵化—成长—壮大”
梯度培育机制,支持生态主导型企业前瞻布局新赛道,带动产业链协同发展。四
是构建全产业链培育体系,规划加速器为孵化企业成长预留空间,同步构建涵盖
政策、场景、金融、人才、合作的多维保障体系与动态评估机制,形成敏捷前瞻
的产业培育能力。
(二)着力交出产业投资新答卷
积极构建具有张江高科特色的产业投资逻辑与生态赋能模式。一是加快形成
以“投早投小投硬核”与“产业组织”两端协同的投资新逻辑。二是聚焦“2+3+X”
特色产业体系,强化在前沿科技与早期项目中的布局能力,重点支持硅光等领域
具有硬核技术的创新企业,提升直投精准度,系统培育未来产业生态。三是持续
加强产业组织能力,强化对自管子基金的全程管控,深化“投招孵服研”一体化
协同,为被投企业配套“物理空间+资本+服务”的全链条支持。
(三)着力展现产业服务新作为
围绕企业与人才的双重需求,构建精准化、场景化的产业服务体系。在企业
侧,依托产业生态大会、集成电路领袖峰会等资源,强化产业链资源对接与需求
匹配,助力企业在技术研发、产品验证与市场拓展方面实现突破。在人才侧,以
“科创不夜城”为载体,提供从专业社交到生活配套的一站式支持。此外,公司
还将深化与清华、港大等高校的校友会合作,聚焦构建“产业—高校—人才”可
持续循环的服务生态,切实增强企业在张江的发展动能与人才在张江的归属感。
(四)着力激发企业改革新成效
持续推进资产轻量化转型,通过梳理资产证券化政策,推动存量资产开展
Pre-REITs 运作;同步探索张江 REIT 扩募及产业研发资产多层次证券化路径,加
强机构维护并跟进险资配置需求,推动已 SPV 化的产业园项目缩短扩募周期。在
公司治理方面,将持续完善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运作,推进 ESG 管理体系与治
理流程建设,并积极开展市值管理。内部机制改革上,强化绩效导向的薪酬分配
与中长期激励,实现收入与绩效、能力、岗位价值紧密挂钩。同时,深化审计监
督与整改联动,坚持以风险为导向开展审计,推动结果应用于绩效考核,促进整
改成果制度化、长效化,为公司整体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五)着力构建党业融合新格局
落实国家战略,夯实组织根基,强化人才支撑,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
度融合,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公司战略转型发展的强大动力,
为“十五五”时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紧扣园区企业在产业、人才、
空间等方面的需求,推动党建贯穿产业全流程、渗透服务各环节。在“一支部一
品牌”建设上,与公司产业培育、资本运作、园区运营等核心业务深度绑定,让
每个党支部品牌都成为“业务标杆+党建示范”的双重载体。构建高效公司治理机
制,激发企业发展新动能。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提高市值管理水平,确保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公司 2026 年度财务预算
公司 2026 年度现金收支预算汇总表
金额:万元
预算科目 2025 年实际 2026 年预算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39,673 -99,902 -139,575
经营活动现金收入 493,287 252,450 -240,837
经营活动现金支出 453,614 352,352 -101,262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49,871 -183,776 -233,648
投资活动现金收入 432,295 63,222 -369,073
投资活动现金支出 382,424 246,998 -135,425
三、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51,716 124,099 72,384
筹资活动现金收入 1,470,602 665,000 -805,602
筹资活动现金支出 1,418,887 540,901 -877,986
一、 经营活动现金收支净额 2026 年预算较上年减少 13.96 亿元,主要系:
年减少。
额为 26.4 亿元。
二、 投资活动现金收支净额 2026 年预算较上年减少 23.36 亿元,主要系:
剔除购置理财产品的影响,主要是 2026 年公司股权投资收现同比减少。2026
年公司将积极响应国家产业政策,继续深度参与产业发展,聚焦新兴产业,通过
布局全产业链的全阶段投资基金,发挥国企创投功能,以直投+基金的方式带动市
场资源,助推企业发展。
三、 筹资活动现金收支净额 2026 年预算较上年增加 7.24 亿元。预计 2026 年公
司有息负债净流入 23 亿元,公司将积极对接市场融资政策,并结合自身发展需求
研究融资方案,丰富融资手段,助力科学城建设。
三、公司 2026 年度融资计划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根据公司 2026 年度资金使用计划,预计公司
(含下属子公司)2026 年末有息负债净增加 23 亿元,主要是通过项目贷(需资产
抵押)等方式进行融资(项目专项贷款融资金额以实际提款额为计算口径)。2026
年公司将持续跟踪金融市场信息,开拓资金融通渠道,探索结构化金融产品,各
类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永续债等有息融资
方式。本融资计划有效期为 2025 年度股东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
召开之前一日止。
特别说明:本公司制定的《2026 年度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是公司 2026 年度
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旨在明确公司经营及内部管理控制目标,不代
表公司 2026 年盈利预测,更不代表对投资者的承诺。预算数据能否实现取决于宏
观经济环境、市场环境、行业发展状况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努力等诸多因素,存在
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特别注意。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本次股东会审
议。
张江高科股东会文件之三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拟以 2025 年末总股本 1,548,689,550 股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
东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人 民 币 1.28 元 ( 含 税 ) , 共 计 分 配 股 利
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72 元(含税),共
计分配股利 111,505,647.60 元。
,占
当年度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1.41%。本方案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
本次股东会审议。
张江高科股东会文件之四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 2026 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6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 机构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工商
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 247 人,注册会计师 1,412 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330 人。
毕马威华振 2024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 4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9 亿元,其
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 19
亿元)。
毕马威华振 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 127 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
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 6. 82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
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
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
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振 2024 年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5 家。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
民币 2 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
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
威华振按 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 460 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
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
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
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表审
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李响女士,2012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李响女士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李响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姚奕玮女士,2024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姚
奕玮女士 2015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2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姚奕玮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厉俊女士,2007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厉俊
女士 2001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5 年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厉俊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1 份。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
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
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
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三)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
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
验等因素确定。2026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196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人民币1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26万元,审计费用和2025年一致。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本次股东会审
议。
张江高科股东会文件之五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存量资金管理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在年度内可以利用部分临时闲置
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 6 个月的保本增值型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来提
高闲置资金的收益、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该类产品余额不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上述购买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
品相关的各项合同、协议及文件。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会审议,有效期为 2025 年度股东会表决通过之
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前一日止。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
本次股东会审议。
张江高科股东会文件之六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发行直接融资工具的议案
结合公司 2026 全年短期、中期实际资金的需求情况,公司拟申请发行不
超过人民币 70 亿元的直接融资工具,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种类
发行种类为直接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外市场的公司债券、中期票
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永续类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票据)、企业
债券、债权融资计划等,或者上述品种的组合。
(2)发行时间
可一次或多次发行,且可为若干种类。
(3)发行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市场情况,于发行时确定。
(4)发行利率
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市场情况,于发行时通过合理合规的方式确定。
(5)期限与品种
对于直接融资工具的期限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每次发行直接
融资工具的规模、期限、利率、发行方式等相关发行条款需遵守相关规则的规
定。
(6)募集资金用途
预计发行直接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债
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开展股权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出资、直接股权投
资、增资下属子公司)等用途。授权公司董事长于申请及发行时根据公司资金
需求确定。
(7)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最终以行政监管部门的批复文
件到期日为止。
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市场情况,于发行时确定公司发行的直接融资工具的
增信措施和公司是否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所发行的直接融资工具提供增信及具
体措施(含差额补足等措施)。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根据公司特定需要
以及其他市场条件全权处理与上述事项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可发行的额度范围内,决定公司发行的直接融资工具的具体品种,
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外市场的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
永续类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票据)、企业债券、债权融资计划等,或者上述
品种的组合;
(2)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范围内根据公司具体需要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
用途;
(3)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本支出的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每次发行
的直接融资工具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每次实际
发行的直接融资工具金额、利率、期限、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发
行配售安排、增信措施、回售/赎回安排等具体条款;
(4)根据公司下属子公司的实际需求,决定是否对下属全资子公司所发
行的直接融资工具提供增信,并决定具体的增信措施(含差额补足措施)。
(5)根据发行直接融资工具的实际需要,委任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
于主承销商、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并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
以及签署与每次发行、登记、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文件,并代表公司向相关监
管部门办理每次直接融资工具的申请、注册或备案等所有必要手续;
(6)办理与发行直接融资工具相关、且上述未提及到的其他事项;
(7)本议案所述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会通过本议案授权之日起 24 个月,
最终以行政监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到期日为止。如果董事会及(或)其转授权人
士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
发行批准、许可或登记的,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
完成有关发行。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本次股东
会审议。
张江高科股东会文件之七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杰昌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股东
同比例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一、 股东借款展期概述
上海杰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昌实业”)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
资本人民币 12,000 万元整,本公司持股比例为 60%,上海张江医疗器械产业发展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江医疗器械公司”)持股比例为 40%。
币 4,800 万元、3,200 万元,这两笔股东借款共计 8,000 万元将于 2026 年 11 月
中:本公司 1,800 万元、张江医疗器械公司 1,200 万元)。为确保杰昌实业经营
顺利进行,现经杰昌实业双方股东商议,将向其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展期。借款
展期总额人民币 3,000 万元,期限三年,股东借款利率为 5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
率(LPR),每年 1 月 1 日根据市场 LPR 变化调整一次。本公司持有杰昌实业 60%
的股权,将向其提供 1,800 万元股东借款展期,张江医疗器械公司持有杰昌实业
由于张江医疗器械公司的控股股东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上海张江(集团)
有限公司,因而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由于杰昌实业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该
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关联方介绍
张江医疗器械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3 月,法定代表人杨远方。公司注册地址为
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郭守敬路 351 号 2 号楼 602H-06 室。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叁亿贰仟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医疗器械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
让、技术服务,高科技成果转化,房地产开发与经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
租赁,建筑业(按许可资质经营)
,创业投资,物业管理,建材销售。 张江医疗
器械公司现有股东为张江集团(持股比例 90%)和上海合庆经济发展(集团)有限
公司(持股比例 10%)。
三、 股东借款展期协议主体基本介绍
杰昌实业成立于 2001 年 8 月 13 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注
册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合庆镇庆达路 315 号,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
内合资)。法定代表人杨远方。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和经营,仓储(除
危险品),物业管理,商务咨询(除经纪)。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杰昌实业经审计的财务状况为:资产总额 44,584.71
万元、净资产 1,463.25 万元;2025 年的营业收入 5,715.77 万元、净利润 1,899.51
万元。
四、 股东借款展期协议的主要内容
民币 3,000 万元,其中本公司拟向杰昌公司提供股东借款展期人民币 1,800 万元。
LPR 变化调整一次。
五、 股东借款展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此次向杰昌实业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展期,将解决杰昌实业的正常资金
周转问题。本公司在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对杰昌实业
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展期,有利于支持杰昌实业业务正常运行,对公司生产经营
无重大影响。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本次股东会
审议。
张江高科股东会文件之八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 2026 年中期现金分红条件并授权董事会
制定并实施 2026 年中期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进一步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提高投资者回
报水平,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等鼓励上市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在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适
当增加一次中期现金分红,分红方案的条件和金额区间如下:
正;(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股东的净利润的 20% -- 40%。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
符合上述中期现金分红条件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本次股
东会审议。
张江高科股东会文件之九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
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的薪酬分配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薪酬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并对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年度绩效考核或评价;负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办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
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第五条 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
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三章 薪酬构成与标准
第六条 公司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确定,不领
取其他报酬。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津贴根据所任具体岗
位的薪酬管理制度执行,不再因董事职务单独领取薪酬或津贴;不在公司担任其
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津贴根据相关文件、制度规定执行。
第七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
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
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第八条 为激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经营发展、资本运作、管理创新等
方面作出贡献,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可以实施专项激励措施。
第四章 绩效考核及实施程序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
公司独立董事和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
的绩效评价。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内容主要依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
设定。公司可以结合其所在条线业绩表现及专项任务完成情况对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实施个人评价,并作为其绩效薪酬发放的重要依据。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
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五章 薪酬发放、调整与止付追索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津贴按股东会决议确定的标准,按月发放。
第十二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公司
工资发放相关制度执行;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
依据,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第十三条 本制度所指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税费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代扣代缴。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或
新聘任的,薪酬与津贴按其实际任期及绩效完成情况结算并予以发放。
第十五条 公司根据发展规划、薪酬策略及实际经济效益情况,结合市场水平、
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要求及指导意见等,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
平,并进行动态评估与调整。
第十六条 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国有企业管理规定,结合行业规定、业务
模式等因素,探索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
第十七条 止付追索
(一)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
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
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
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二)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非独
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
发放部分。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八条 本办法未尽事项或者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抵触的,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另有
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经营层薪酬管理办
法》同时废止。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本次股东会
审议。
张江高科股东会文件之十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协议转让上海张江科学之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上海张江科学之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江科学之门”)成立于
与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江集团”)合资成立的公司。张江
科学之门注册资本 90 亿元人民币,实缴资本 77.2 亿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持有
张江科学之门股权比例 51%,张江集团持有张江科学之门股权比例 49%。
本公司拟以经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上海市浦东新区国资委备案的评估结果
为基础,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张江集团转让持有的张江科学之门 16.51%
的股权, 转让价格人民币 12.8 亿元。
出售 □放弃优先受让权 □放弃优先认购权
交易事项
□其他,具体为:
交易标的类型 股权资产 □非股权资产
交易标的名称 张江科学之门 16.51%的股权
是否涉及跨境交易 □是 否
交易价格 已确定,具体金额:人民币 128,000.00 万元
全额一次付清
支付安排
□ 分期付款,约定分期条款:
是否设置业绩对赌条款 ?是 否
(二)由于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张江集团,因此该事
项构成关联交易。由于本次交易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以上,
因此该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交易对方(含关联人)情况介绍
(一)交易买方简要情况
序号 交易买方名称 交易标的及股权比例或份额 对应交易金额(亿元)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关联法人/组织名称 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1322080739
成立日期 1992/7/3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东路 1387 号 16 幢
主要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东路 1387 号 16 幢
法定代表人 俞勇
注册资本 311,255 万元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科技
中介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货物
主营业务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建筑
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用
金属配件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
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关联关系类型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企业
□其他
单位:万元
披露主要财务数据的主体名称 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自身
相关主体与关联人的关系 □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具体为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3,878,819.11 13,205,101.41
负债总额 10,715,037.67 10,350,105.7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084,611.01 2,061,456.29
营业收入 815,406.83 1,092,446.36
营业利润 161,016.84 211,710.17
净利润 125,666.51 145,893.81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为张江科学之门
法人/组织名称 上海张江科学之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MA1K4CW56F
是否为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是 □否
本次交易是否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
是 □否
表范围变更
是否存在为拟出表控股子公司提供
担保:?是 否 □不适用
担保、委托其理财,以及该拟出表
委托其理财:?是 否 □不适用
控股子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是 否 □不适用
成立日期 2019-07-03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东路 1158 号,丹桂路 1059
注册地址
号 2 幢 105 室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 1750 号 T1 35 层
法定代表人 朱慧
注册资本 900,000 万元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房地产经纪;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
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依
主营业务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自主展示(特色)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非居住房
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
息咨询服务)。
所属行业 房地产行业
张江科学之门主要负责建设运营张江科学城中区超高层 “张江科学之门” 项
目。该项目涵盖三幅地块,包括 58-01 地块、76-02 地块、77-02 地块,总建筑面
积超过 50 万平方米,包括酒店、商业、公寓等多种业态。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标的资产名称 张江科学之门的股权
本次交易股权比例(%) 16.51%
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审计机构名称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是否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审计机构 是 □否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50,475.98 1,588,586.95
负债总额 805,211.08 832,303.41
净资产 745,264.90 756,283.54
营业收入 12,091.12 2,595.85
净利润 -23,018.64 -3,657.8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3,059.75 -3,693.79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根据上海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银信资产评估”或“评估公司”)
出具的《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将所持有的部分股权非公开协
议转让给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所涉及的上海张江科学之门科技发展有限公
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银信评报字(2026)第 050061 号)的评估
报告,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银信资产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对张
江科学之门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张江科学之门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
司认为:资产基础法所依据的各项资产权属清晰、资料较为完整,评估参数具有
较强的市场依据,评估结果能够更为稳健、直观地反映企业现有资产价值水平。
五、本次交易安排
本次张江科学之门股权转让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上海市浦东新区国资委
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
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张江集团转让持有的张江科学之门
张江科学之门股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等其他事项,评估基准日至产权变更登
记日盈亏由受让方享有或承担。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股权转让是集聚资源力量,进一步落实浦东新区国企“一企一策改革”
的重要举措。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实现对资金的重新配
置,推动公司聚焦科技产业投资和集成电路全产业链服务两大核心业务,实现“科
技投资控股集团”的战略转型目标。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本次股东会审
议。
张江高科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的独立董事,本人于 2025 年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本人严格遵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本着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职
责,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审慎、理性地行使表决权,积极推动公司规范运作,
健康、持续发展。现将本人 2025 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 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高永岗, 男,1965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
历任中芯国际董事长兼执行董事、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电信科学
技术研究院(大唐电信科技产业集团)总会计师、大唐控股集团高级副总裁、大
唐电信集团财务公司董事长。现任中芯聚源私募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长、首席合伙人,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武汉江城基金名
誉董事长、香港独立非执行董事协会创会理事、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一届科创板上
市委员会委员、香江商学院博士生导师、上海财经大学会计专业博士业界导师、
山东省集成电路行业协会名誉会长、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
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
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本人不曾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
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
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
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参加董事会情况
董事 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大
亲自出席次数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会的次数
高永岗 13 13 0 0 2
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我们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深入
的了解和仔细研究、讨论并提出合理意见,独立、客观、审慎、理性地行使表决
权,对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我均投出了同意票。2025年度,公司召
开股东大会两次,本人出席了全部的股东大会。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的委员,并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董事的议案》;参加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两次,审议通过《2024年度“提
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及《2025年上半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
方案评估报告》,根据公司制定的战略目标,评估公司战略实施进展情况,持续推
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会议两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兑现张江高科领导班子成员2024年度绩效年薪及正
向激励的议案》及《关于张江高科领导人员2022-2024年任期考核结果和任期激励
收入兑现方案的议案》;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六次,包括对公司定期报
告、内控管理、年审会计师履职等事项进行审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利用专业特长,切实履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责任和
义务,促进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高效运作,发挥了在董事会会议前的把关和审
核作用。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易、利润分配、投资事项等进行审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董事会各专门
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在董事会会
议上发表专业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日常工作中,我关注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案例的学习,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
织的“2025 年第三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不断提升自己的履职能力,推
动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的提升。
报告期内,我未曾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曾提请董事会召开股东大会,未
曾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未曾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
咨询或者核查。
(五)和内部审计机构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在日常工作中,本人持续保持和公司内
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通过审阅公司内审年度工作总结、年度工作
计划、年度主要审计情况并结合公司年度战略重点,本人就内部审计在科技产业
投资等领域的审计资源安排与方法优化,与其他委员共同提出建议,促进内审工
作更好贴合业务发展需求,内审监督职能持续发挥作用。
在外部审计机构进行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过程中,对审计工作计划、预
沟通、进展过程等环节进行了及时有效的监督与评估,召开专题沟通会,就审计
过程中识别的重要事项与改进建议进行讨论与反馈,协助推动审计工作按时保质
完成,共同提升公司治理与透明度水平。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关注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对于需董事会、董事会相
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及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本人均认真审阅相关资
料,充分了解有关信息,利用自身知识和经验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审慎发表专
业意见。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存在
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影响。在履职过程中,充分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经营层保持密切联系,迅速、全面地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
和重大事项。基于多年专业领域的工作经验,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在产业转型和集
成电路全产业链服务方面的各项举措,并给予公司产业研究、产业生态建设的意
见和建议。
公司为我们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支持,公司董事长、董秘、财务负责人、审计
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与我定期沟通,帮助我们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为我
们履职提供尽可能的便利和支持,为我们的决策提供尽可能全面的依据。
三、2025年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安排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全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 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各项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准确地
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上述报告均由公司董事会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
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
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普通合伙)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
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
(四)公司提名董事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提名葛海沪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人选,该事项经公司 2025 年 6 月 28 日
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参
照同等规模企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确定,相关议案的审议程
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司发展提供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在公司规范运作,健
全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等方面发挥了独立董
事的作用。
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稳健经营,
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高永岗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的独立董事,2025 年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本着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审慎、理性
地行使表决权,积极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健康、持续发展。现将本人 2025 年的履
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 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鸣,男,1958 年 5 月出生,博士,教授,高级研究员。1983 年 7 月至今历任
上海财经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系主任和副院长,本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上工申贝(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
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
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本人不曾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
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
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
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参加董事会情况
董事 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董事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大
亲自出席次数
会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会的次数
张鸣 13 13 0 0 2
议,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我们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
行了深入的了解和仔细研究、讨论并提出合理意见,独立、客观、审慎、理性地
行使表决权,对2025年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我均投出了同意票。2025
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两次,本人出席了所有的股东大会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委员,并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
员。
的审计结果的汇报,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
控制报告、公司审计机构的聘任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听取公司内审项目重要审计
问题的报告,对公司完善制度、优化流程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
本人参加了上述所有的会议,利用财务方面的专业特长,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
计机构、指导内部审计等方面切实履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促进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高效运作,发挥了在董事会会议前的把关和审核作用。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易、利润分配、投资事项等进行审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董事会各专门
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在董事会会
议上发表专业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日常工作中,我关注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案例的学习,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
织的“2025 年第三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不断提升自己的履职能力,推
动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的提升。
报告期内,我未曾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曾提请董事会召开股东大会,未
曾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未曾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
咨询或者核查。
(五)和内部审计机构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在 2025 年度持续深化与公司
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机构的常态化沟通与协作。通过系统审阅公司内审年度
工作总结、计划及重点审计项目报告,结合公司战略转型与数字化发展的新要求,
对本年内审工作在科技投资审计等新兴领域的职能拓展与人员能力提升提出了具
体建议,推动内审体系更好服务于公司风险防控与治理提升。
在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期间,本人加强对审计全程的监督与评
估,重点关注审计机构在数字化转型、科创项目估值、投资业务合规等方面的审
计程序与专业判断。通过组织专题沟通会议,就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关键审
计调整及内控改进建议等进行深入研讨,确保审计工作高效、严谨完成,切实维
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关注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对于需董事会、董事会相
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及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本人均认真审阅相关资
料,充分了解有关信息,利用自身知识和经验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审慎发表专
业意见。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存在
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影响。在履职过程中,充分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公司独立董事,本
人参加了公司年内所有的业绩说明会,就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生产经营等方面
与公司中小股东进行了沟通交流。
(七)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经营层保持密切联系,全面了解和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
重大事项,就公司预决算情况及时听取公司汇报,对公司的财务和内控情况持续
关注。
公司为我们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支持,公司董事长、董秘、财务负责人、审计
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与我定期沟通,帮助我们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为我
们履职提供尽可能的便利和支持,为我们的决策提供尽可能全面的依据。
三、2025年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安排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全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 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准确
地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上述报告均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其中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内控评
价报告等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
实际情况。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普通合伙)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
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
(四)提名董事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提
名葛海沪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人选,该事项经公司2025年6月28日召开的
(五)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参照
同等规模企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确定,相关议案的审议程序
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司发展提供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在公司规范运作,健
全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等方面发挥了独立董
事的作用。
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稳健经营,
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张鸣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的独立董事,2025 年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本着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审慎、理性
地行使表决权,积极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健康、持续发展。现将本人 2025 年的履
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二) 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吕巍,男,1964 年 12 月出生,博士。曾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市场营销系教
授、管理学院院长助理,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本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导、安泰经
管学院 AI 与营销中心主任,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一鸣食品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
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
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本人不曾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
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
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
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参加董事会情况
董事 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董事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大
亲自出席次数
会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会的次数
吕巍 13 13 0 0 2
议,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我们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
行了深入的了解和仔细研究、讨论并提出合理意见,独立、客观、审慎、理性地
行使表决权,对2025年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我均投出了同意票。2025
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两次,本人出席了所有的股东大会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的委员,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科领导班子成员2024年度绩效年薪及正向激励的议案》及《关于张江高科领导人
员2022-2024年任期考核结果和任期激励收入兑现方案的议案》;参加公司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两次,审议通过《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
估报告》及《2025年上半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对公司战
略转型、空间载体运营情况提出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参加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会议一次,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会议六次,包括对公司定期报告、内控管理、年审会计师履职等事项进行审议。
本人参加了上述所有的专门委员会会议,利用自身专业特长,切实履行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促进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高效运作,发挥了在董事
会会议前的把关和审核作用。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易、利润分配、投资事项等进行审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董事会各专门
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在董事会会
议上发表专业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日常工作中,我关注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案例的学习,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
织的“2025 年第三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不断提升自己的履职能力,推
动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的提升。
报告期内,我未曾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曾提请董事会召开股东大会,未
曾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未曾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
咨询或者核查。
(五)和内部审计机构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在日常工作中,本人持续保持和公司内
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通过审阅公司内审年度工作总结、年度工作
计划、年度主要审计情况并结合公司年度战略重点,本人就内部审计在科技产业
投资等领域的审计资源安排与方法优化,与其他委员共同提出建议,促进内审工
作更好贴合业务发展需求,内审监督职能持续发挥作用。
在外部审计机构进行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过程中,对审计工作计划、预
沟通、进展过程等环节进行了及时有效的监督与评估,召开专题沟通会,就审计
过程中识别的重要事项与改进建议进行讨论与反馈,协助推动审计工作按时保质
完成,共同提升公司治理与透明度水平。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关注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对于需董事会、董事会相
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及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本人均认真审阅相关资
料,充分了解有关信息,利用自身知识和经验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审慎发表专
业意见。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存在
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影响。在履职过程中,充分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经营层保持密切联系,全面了解和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
重大事项。
针对公司战略转型,调研公司集成电路全产业链服务,就公司空间载体运营、
招商策略、客户服务等关键环节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公司为我们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支持,公司董事长、董秘、财务负责人、审计
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与我定期沟通,帮助我们了
解公司的经营状况,为我们履职提供尽可能的便利和支持,为我们的决策提供尽
可能全面的依据。
三、2025年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安排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全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 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各项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准确地编
制并披露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上述报告均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
中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内控评
价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
际情况。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普通合伙)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
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
(四)提名董事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提
名葛海沪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人选,该事项经公司 2025 年 6 月 28 日召
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参照
同等规模企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确定,相关议案的审议程序
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司发展提供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在公司规范运作,健
全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等方面发挥了独立董
事的作用。
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稳健经营,
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吕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