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6-029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内容: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于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2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 A 股社会公众股份
(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本次增持合计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430 万元且不超过
人民币 860 万元。本次增持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
票价格波动情况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中航重机关于部分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4)。
? 增持计划实施情况:2025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6 年 6 月 16 日,公司党委书
记、董事长冉兴先生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票 108,000 股,增持金额 172.00 万
元,占公司总股本 0.0070%;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胡灵红女士以自有
资金增持公司股票 35,000 股,增持金额 56.53 万元,占公司总股本 0.0023%;公
司党委副书记、职工董事、纪委书记毛辕先生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票 30,000 股,
增持金额 50.95 万元,占公司总股本 0.0019%;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志
宏先生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票 60,000 股,增持金额 103.97 万元,占公司总股
本 0.0039%;公司总会计师石永勇先生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票 18,700 股,增持
金额 30.44 万元,占公司总股本 0.0012%;公司副总经理唐诚江先生以自有资金
增持公司股票 23,300 股,增持金额 40.08 万元,占公司总股本 0.0015%;公司总
法律顾问宋贵奇先生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票 18,600 股,增持金额 30.21 万元,
占公司总股本 0.0012%,上述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合计 293,600 股,增持金额合计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期间已经过半,增持主体增持金额合计占
公司本次增持计划下限金额的 112.60%,已达到本次增持计划合计下限金额。本
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增持主体后续将按照增持计划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 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达
到预期;可能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主体为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冉兴,董事、总经理、党
委副书记胡灵红,党委副书记、职工董事、纪委书记毛辕,董事、总会计师石永
勇,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志宏,副总经理唐诚江,总法律顾问宋贵奇。相关
增持主体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中航重机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
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4)。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
值的认可,同时为了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提升投资者的信心,计划以自有资金
或自筹资金从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票。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中航重机关
(公告编号:2025-084)。其中,
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增持金额(万元)
序号 姓名 职务 增持金额(万元)
合计 430-860
三、增持计划的进展
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293,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89%,
增持总金额为人民币 484.18 万元,已达到本次增持计划下限 430 万元的 112.60%。
拟增持
目前持股
序 金额 已增持金额 已增持数
姓名 职务 数量 持股比例
号 (万 (万元) 量(股)
(股)
元)
党委书
长
董事、总
经理、党
委副书
记
党委副
书记、职
纪委书
记
董事、总
会计师
副总经
会秘书
副总经
理
总法律
顾问
合计 430-860 484.18 293,600 921,640 0.0594%
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
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增持主体将继续按照相关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时间
内适时增持公司股份。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因增持所需资金未能及
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出现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
过程中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督促相关增持主体履行增持计划中的相关承诺,切实维护
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说明
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董事、高管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相关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
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