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瑞电子: 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16 19: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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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76        证券简称:达瑞电子            公告编号:2026-041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对《2026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3 人调整为 20 人;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
由 201.16 万股调整为 281.62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 161.16 万股调整为 225.62
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 40.00 万股调整为 56.00 万股;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价格(含预留)由 38.25 元/股调整为 26.83 元/股。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6 年 5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核实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同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本激励
计划的实施。
   (二)2026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本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三)2026 年 5 月 19 日至 2026 年 5 月 29 日,公司在内部公示了本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2026 年 5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
及核查意见》。
  (四)2026 年 5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两名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
愿放弃本激励计划获授权益的资格。
  (五)2026 年 6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本激励计划获得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
  (六)2026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
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6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6 年 6
月 16 日作为首次授予日,按 26.83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20 名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25.62 万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
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日,律师出具了相应法
律意见书。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一)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情况
  鉴于本激励计划原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两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
愿放弃本激励计划获授权益的资格,有一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
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进行调整,将
前述三名激励对象拟获授的权益份额在本激励计划的其他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之
间(非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分配。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23 人调
整为 20 人。
   (二)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授予价格的调整情况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6 年 6 月 1 日实施完成。2025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534,893 股后的 132,569,323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7.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
到以后年度;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不送红股。
   根据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
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的,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作出相应的调整。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
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
量);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次调整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201.16×(1+0.4)
≈281.62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161.16×(1+0.4)≈225.62 万股,预留授予数
量=40.00×(1+0.4)=56.00 万股。
   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   占目前公司股
  职务       姓名
                  数量(万股)      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一、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秘书      曾庆邹        7.00       2.49%      0.04%
财务总监       李俊峰        7.00       2.49%      0.04%
二、中层管理人员、技术
/业务骨干人员(18 人)
三、预留部分              56.00      19.88%        0.30%
     合计             281.62    100.00%        1.50%
   根据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
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
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作出相应
的调整。
   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票拆细的比例;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本次调整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 留)=
(38.25-0.7)÷(1+0.4)=26.83 元/股(向上取整保留两位小数)。
   综上,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23 人调
整为 20 人;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 201.16 万股调整为 281.62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 161.16 万股调整为 225.62 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 40.00
万股调整为 56.00 万股;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由 38.25
元/股调整为 26.83 元/股。
   根据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上述调整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
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除此之外,本激励计划的内容与公司披露的激励
计划的相关内容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
及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本次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
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中首次授予数量由 161.16 万股调整为 225.62 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 40.00 万股
调整为 56.00 万股;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由 38.25 元/股调整为 26.83
元/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
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履行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
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成就,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价格及授予数
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限制
性股票授予登记等事宜。
  六、备查文件
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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