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ST 东时 公告编号:临 2026-090
转债代码:113575 转债简称:东时转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已判决。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金额:129,822,368.52 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件目前处于一审判决阶段,
尚在上诉期内,该案件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
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的后续
进展,并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直门支行
被告一: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三:徐雄
诉讼机构: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本次诉讼的主要内容及其理由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5)京
一、被告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西直门支行借款本金 11,923 万元并支付利息、罚息、复利[截至 2026 年 3 月
元;自 2026 年 4 月 1 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止的罚息(以逾欠贷款本金为基数)
按年利率 7.05%的标准计算,复利(以逾欠利息和罚息之和为基数)按年利率
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二、被告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徐雄就本判决第一项确认的被告东方时尚
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向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直门支行承
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徐雄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在其
承担的范围内向被告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追偿。
如被告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徐雄未按
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687,465 元,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直门支行已预交,
由被告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徐雄负担,于
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财产保全费 5,000 元,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直门支行已预交,
由被告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徐雄负担,于
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
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金融法院。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案件目前处于一审判决阶段,尚在上诉期内,该案件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
确定性,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公司生产经
营正常。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的后续进展,并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四、其他诉讼进展
除上述披露的诉讼进展之外,其他诉讼的进展情况如下:
序号 案号 原告/申请人 被告/被申 案由 涉案金额(元) 案件进展
请人
东方时尚驾
(2025) 京 0115 北京鲁兴筑龙 收到 二审
驶学校股份 装饰装
民 初 18966 号 建设工程有限 判决 书和
/(2026)京 02 民 公司(原审原 民事 裁定
(原审被 纠纷
终 6440 号 告) 书。
告)
北京建智达工 重庆东方时
(2026) 渝 0157 合同纠 收到 一审
民初 33412 号 纷 判决书
限公司 有限公司
建设工
湖北东方时
(2025) 鄂 0115 中国建筑技术 程施工 收到 一审
民初 9901 号 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纠 判决书。
有限公司
纷
重庆东方时
(2025 ) 渝 0112
尚驾驶培训
民 初 128128 号 杨小英(原审 劳动争 收到 二审
/(2026 ) 渝 01 原告) 议纠纷 传票
(原审被
民终 7230 号
告)
(2026 ) 豫 1421 建设工 收到 法院
甘肃机械化建 东方时尚
民 初 523 号 程施工 一审 判决
/(2026)豫 1421 合同纠 书和 执行
司 场有限公司
执 1839 号 纷 裁定书
被告一:湖
北东方时尚
驾驶培训有
北京昱彤德天
(2025 ) 京 0106 限公司 买卖合 收到 民事
民初 63156 号 被告二:东 同纠纷 调解书
公司
方时尚驾驶
学校股份有
限公司
北京建研天 收到 二审
(2025 ) 京 0115 东方时尚驾驶
成环境科技 判决 书,
民 初 26920 号 学校股份有限 修理合
/(2026 ) 京 02 公司(原审被 同纠纷
司(原审原 诉, 维持
民终 7545 号 告)
告) 原判
重庆东方时
(2026 ) 渝 0112 重庆川港燃气 合同纠 收到 一审
民初 418 号 有限公司 纷 判决书
有限公司
注:1、本表“涉案金额”仅为原告/申请人主张的确定金额,包括债权金额、利息及逾
期利息、罚息、承担的受理费等,不包含需持续计算以及暂无法确定的逾期利息、违约金、
罚息、实现债权和担保物权的费用等。
金额为一审判决金额。
五、公司是否还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已披露的诉讼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六、其他风险提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同意公司预重整,尚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
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配合法院及临时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
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无论公司预重整是否成功、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
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申
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
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