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氟多: 关于出售宁夏天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70% 股权暨被动形成对参股公司财务资助、对外担保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16 19: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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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26-037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宁夏天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70% 股权暨被动形成对参
                股公司财务资助、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氟多”“公司”或“转让方”)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宁夏天霖新材料科
技有限公司 70%股权暨被动形成对参股公司财务资助、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拟
向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和股份”或“受让方”)转让宁夏天霖新
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天霖”)7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11,200 万元),
作价 22,960 万元。
   本次交易前,宁夏天霖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具体转让价款参照《浙江永
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股权收购事宜所涉及的宁夏天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
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编号:联合中和评报字(2026)第 1086 号)中的评
估金额并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宁夏天霖 30%股权,宁夏天霖不
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
电业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
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安防设备制造;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
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纸制品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集
装箱销售;消防器材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户外用品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第
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浙江省衢州市
东港五路1号)。
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5.43%,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11%,
其他股东合计持股53.99%。(说明:以上数据来源于永和股份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
告。)
  截至2026年3月31日,总资产为867,047.32万元,净资产为593,304.08万元;2026
年1—3月营业收入为132,383.17万元,净利润为18,027.90万元。(未经审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有机氟材料(含氟新材料)及其制品、化
工产品的生产、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聚偏氟乙烯(PVDF)生产、销售;从事新材
料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
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57,365.07万元,净资产为32,202.40万元。(单
体数据,已经审计)
年3月31日,资产总额为56,807.49万元,净资产为31,808.89万元。(单体数据,未经
审计)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多氟多          16,000    100%          4,800    30%
     永和股份               -     -           11,200    70%
      合计           16,000   100%          16,000    100%
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亦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
施等,非失信被执行人。
担保金额为2,282万元。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为宁夏天霖提供担保、财务资助、
委托理财的情形,不存在与宁夏天霖非经营性往来资金情况以及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
况。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股权收购事宜所涉及的宁夏天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
益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联合中和评报字(2026)第1086号)(以下简称“《资产
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定价参考依据。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以2025年12月31
日为评估基准日,选取资产基础法估值作为评估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宁夏天霖总资
产账面价值为57,365.07万元,评估价值为59,167.69万元,增值率3.13%;总负债账面
价值25,162.67万元,评估价值25,162.67万元;全部股东权益账面价值32,202.40万元,
评估值为34,005.01万元,增值率5.60%。
注册资本11,200万元),受让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以人民币22,960万元
的对价收购转让方所持标的该部分股权。
  五、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概述
  交易双方:转让方为多氟多,受让方为永和股份。
  目标公司:宁夏天霖。
  交易标的:目标公司 7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11,200 万元)。
  交易总价:人民币 22,960 万元。
  (二)交易流程与安排
  支付方式:股权转让款分三期支付:第一期(交易总价的 40%,即 9,184 万元)于
协议签署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期(交易总价的 50%,即 11,480 万元)在满足管
理权移交、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无重大不利影响等先决条件后支付,最晚不迟于 2026
年 7 月 10 日;第三期(交易总价的 10%,即 2,296 万元)在股权交割日起 12 个月届满
或 2026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日(孰早)支付。
  管理权交割:受让方支付第一笔款项后,转让方需在 10 日内完成公司印章、证照、
财务资料、经营文档等管理权的移交。
  股权交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且受让方付清第二笔款项之日。
  (三)核心权利义务
  交割后的公司治理:董事会由 3 名董事组成:转让方提名 1 名,受让方提名 2 名,
董事长由受让方委派。
  (四)过渡期安排
  各方确认,除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或有债务外,目标公司在过渡期内所产生的收益及
亏损,均归目标公司所有,由本次交易完成后的目标公司股东按照其届时持有的公司股
权比例享有或承担,转让方和受让方同意无需因前述过渡期损益、净资产的任何增减变
化,而调整本次交易总价,或向其他方主张任何形式的补偿或权利。
  (五)违约责任
协议中作出的声明、陈述、承诺、保证,或者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声明、陈述、承诺、
保证与事实不符或有重大遗漏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或者因任何一方违约致使本协议
不能生效或不能履行或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根据另一方的要求继续履行义
务、采取补救措施及/或承担责任并赔偿另一方的实际损失。
受的超过50万元以上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补缴、承担罚款等)或被追缴、追索或
被要求退还政府已拨付的财政资金,向受让方进行赔偿和补偿,以使受让方免于遭受损
失。受让方亦有权从应付未付的任何股权转让价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六)协议的生效、争议解决
  本协议经协议各方有效签署后成立并生效。
  因协议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争议,各方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
会,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上海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各方均有
约束力。
  六、交易的其他安排
变更公司对宁夏天霖既有的财务资助和担保。具体安排如下:
  截至 2026 年 5 月 15 日,公司为宁夏天霖提供财务资助本金 16,800 万元。永和股
份同意在本次交易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最晚不晚于 2026 年 7 月 20 日,
向宁夏天霖提供财务资助款本金 16,800 万元的 70%。宁夏天霖在收到永和股份提供的财
务资助款后 3 个工作日内归还给公司财务资助借款本金 16,800 万元的 70%及利息。
  截至 2026 年 5 月 15 日,宁夏天霖向银行借款合计 2,282 万元,均由公司担保。公
司及永和股份同意在各自决策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同时,拟批准按持股比例为宁夏天霖
提供担保事宜并及时向银行提出变更担保申请。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宁夏天霖将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将被动形成对参
股公司同比例财务资助和担保。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聚焦核心主业的发展,进一步优化
资源配置,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通过本次交易,公司所得资金将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
  八、其他及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对方是上市公司,财务数据和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但仍存在不
能按照协议约定足额、及时支付股权转让对价的履约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出售子
公司股权事项的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九、被动形成对参股公司财务资助、对外担保情况
  (一)被动形成对参股公司财务资助情况
  宁夏天霖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期间,因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对宁夏天霖进行财务资
助。截至 2026 年 5 月 15 日,公司为宁夏天霖提供财务资助本金 16,800 万元。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永和股份同意在本次交易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 5 个工作
日内,最晚不晚于 2026 年 7 月 20 日,向宁夏天霖提供财务资助款本金 16,800 万元的
借款本金 16,800 万元的 70%及利息。
  在正式协议签订前,公司将办理宁夏天霖执行董事变更事宜,新任执行董事非公司
董事、高管担任。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新增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为不超过人民币 5,04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60%,不构成对关联参股公司的财务资助。除
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也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二)被动形成对参股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宁夏天霖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期间,为支持其日常经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6 年度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
的议案》,同意为宁夏天霖提供最高不超过 8,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自公司
  截至 2026 年 5 月 15 日,宁夏天霖向银行借款合计 2,282 万元,均由公司担保。根
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及永和股份同意在各自决策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同时,拟批
准按持股比例为宁夏天霖提供担保事宜并及时向银行提出变更担保申请。
   截至目前,公司为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398,30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7.43%;公司实际履行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222,397.3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6.48%。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新增对参股公
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684.6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为 0.08%。
   十、备查文件
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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