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26-046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下简称“合伙企业”或“投资基金”)
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雅泰利众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泰利众”
)
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3,000 万元认购嘉兴雨燕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基金扩募份额,占其认缴出资总额
的 30%。
健康产业领域优质的未上市公司股权、已上市公司的非公开交易证券
等股权类资产。
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竞争、政策环境、拟投资项目经营
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短期内无合适标的、投资项目周期长、
流动性较低、投资收益不确定以及退出时间和退出方式等多方面风险,
公司本次投资存在收益不及预期或投资失败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
基金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时刻关注投资标的的经营
管理情况,并督促基金管理人防范投资风险,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
的安全,以降低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
根据该投资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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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雅泰利众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
民币 3,000 万元认购嘉兴雨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基金
扩募份额,占其认缴出资总额的 30%。公司全资子公司雅泰利众已就
上述投资事项与北京积木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积木私
募基金”)及其他合伙人签署了《嘉兴雨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于董事长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
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
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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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理人,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74084。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000.00 100.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积木私募基金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
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积木私募基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有限合伙人
(1)公司名称:海南新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105MAD6NNUN3A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住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街道滨海大道 32 号复兴城
E 座 2 楼 A20 号
(5)执行事务合伙人:海南瑞盛泰投资有限公司
(6)注册资本:5,000 万元
(7)营业期限:2023 年 12 月 20 日至无固定期限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
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
会经济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市场调查(不含涉
外调查);财务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
止或限制的项目)
(9)合伙人信息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别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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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瑞盛泰投资有限
公司
合计 5,000.00 100.00
(10)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南新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
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海南新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
(1)公司名称: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7685771683F
(3)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5)证券代码:688621
(6)住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双营西路 79 号院 7 号楼一层
(7)法定代表人:刘宇晶
(8)注册资本:11,200 万元
(9)成立日期:2009 年 03 月 09 日
(10)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进出口;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进出口;
药品委托生产;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11)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阳光诺和前十大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利虔 30,897,300 2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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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宇晶 4,550,386 4.06
武汉新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3,062,303 2.73
邵妍 2,520,000 2.25
广州广发信德一期健康产业投资企业(有限
合伙)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通健康产业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陶静怡 1,760,621 1.57
郭幼全 1,445,660 1.29
杭州凯泰民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41,742 1.2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信医药健康主题
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注:以上股东持股情况来自阳光诺和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12)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阳光诺和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
联关系。
经查询,阳光诺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泰利众控股有限公司、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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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人民币。
在本有限合伙企业投资项目完成的前提下可提前解散本合伙企业,或
根据实际投资情况延长合伙期限。
书面通知按时、足额缴付其所认缴的出资额。
康产业领域优质的未上市公司股权、已上市公司的非公开交易证券等
股权类资产。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北京积木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海南新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
有限公司
合计 10,000 100.00
基金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备案编码为
SAJL34。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伙企业名称
嘉兴雨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本企业”、“本
合伙企业”、“基金”、“本基金”))。
(二)性质
本合伙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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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协议自愿共同出资组成的经营体,依法
设立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普通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债务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本合伙企业
债务承担责任。
(三)总出资额及合伙人认缴出资额
本合伙企业的总出资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100,000,000.00
元整)。
(四)合伙期限
本有限合伙企业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成立,营业期限为永续。
本基金的存续期为 5 年,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在本有限合伙
企业投资项目完成的前提下可提前解散本合伙企业,或根据实际投资
情况延长合伙期限。
(五)投资范围:将投资于医药研发、生产、服务及创新技术等
大健康产业领域优质的未上市公司股权、已上市公司的非公开交易证
券等股权类资产。并出于保值目的,尚未进行投资的资金或投资项目
退出后尚未进行分配的闲置资金可投资于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
银行理财产品等流动性强的金融产品。
(六)投资进度:基金存续期为 5 年,经基金管理人同意,基金
可提前到期或适当延长期限。
(七)投资限制和业务禁止:
基金管理人不得将本基金的基金财产用作其他投资;
未上市企业),上市企业非公开发行和交易的普通股(含上市公司定
向增发、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
品等投资,不得用于赞助、捐赠等支出,闲置资金只能用于存放银行
或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国债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金融产品;
(八)有限合伙不得对第三方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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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合伙事务的执行与维持运作机制
的合伙人(在本协议中简称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本合伙
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本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织委派的具体代表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具体执行合伙
事务的代表为两人以上时,应指定其中的一人为首席代表,负责主持
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投资和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对外代表本合
伙企业。
(十)管理费
合伙企业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管理费的支付标准为全体合伙人
实缴规模的 0.5%。
管理人根据基金运营情况,由管理人于本合伙企业的投资金额缴
付后提取。
(十一)投资收入的分配
合伙企业的投资收入是指合伙企业因其投资而获得的股息以及
其它分配所产生的当期现金收益。投资人平时不进行投资收益分配,
仅在项目完成退出时参与投资收益分配。
合伙企业投资收入在扣除合伙企业应当承担的税费以及相关费
用后,按下列顺序和程序进行分配:
合伙人收回其实缴出资金额。
原则分配:若年化净收益小于等于 10%,则基金管理人不享受业绩分
成;若年化净收益大于 10%,大于 10%的超额部分,由基金管理人和
全部合伙人按照 20%:80%的比例分配。
本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企业存续期及终止时的收
益分配方案由管理人负责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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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亏损分担
非因执行事务合伙人原因造成本合伙企业亏损的,由全体合伙人
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担。
(十三)争议解决
凡因本协议而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首先通
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任何一方可向北京仲裁委
员会申请仲裁。
在争议未解决之前,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
的其他条款。
(十四)生效
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其他说明
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投资基金份额认购、未在投资基金中任职。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准则》及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在公司对该基金不形成控制的情况
下,本次投资基金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会计核算方式以公司审
计机构审计确认意见为准。
六、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拟投资基金将投资于医药研发、生产、服务
及创新技术等大健康产业领域优质的未上市公司股权、已上市公司的
非公开交易证券等股权类资产,本次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旨
在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产业资源、基金运作及专业投资管理经验,进
一步拓展医药健康领域的投资布局,与行业优质企业加深合作关系,
储备优质研发项目,进一步推动公司产业的长远布局,从而提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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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公司及股东创造合理的投资回报。同时,该合
作模式也帮助公司拓展投资渠道,获取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
本次认购投资基金份额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是在充分保
障公司营运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
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存在的风险
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竞争、政策环境、拟投资项目经营
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短期内无合适标的、投资项目周期长、
流动性较低、投资收益不确定以及退出时间和退出方式等多方面风险,
公司本次投资存在收益不及预期或投资失败的风险。
投资风险,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不排除因普通合伙人管理能力、运
营决策判断等因素引发运营管理风险,基金投资运作结果可能存在不
确定性。
时刻关注投资标的的经营管理情况,并督促基金管理人防范投资风险,
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以降低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根据该投资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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