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0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
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
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届满,结合公司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2025 年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办法>的议案》
了《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
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
举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 2025 年员
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员
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届满,结合公司 2025 年度业绩考
核情况,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成就。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标
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受让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
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届满。
(二)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5 年-2026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
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解锁条件之一。
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基准年份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二者完成其一即可:
以 2024 年的营业收入、净利润为业绩基数,2025
第一批解锁 2024 年 2025 年
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或净利润增长率
不低于 60%。
二者完成其一即可:
以 2024 年的营业收入、净利润为业绩基数,2026
第二批解锁 2024 年 2026 年
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或净利润增长率
不低于 120%。
注:上述“营业收入增长率”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
载数据为计算依据,“净利润增长率”指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且剔除
公司涉及员工持股计划或激励的相关股份支付费用的数据作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达标,则本员工持股计划将对个人层面进行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评级划分为四个等级。根据个人的绩效考核评级结果确定当年度的个人
解锁系数,具体见下表:
考核评级 A B C D
个人【解锁】系数
(P)
持有人各解锁批次实际可归属权益=持有人各解锁批次计划归属权益×公司
层面各解锁批次解锁比例(X)×个人层面各解锁批次解锁比例(P)。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衡审字
(2026)01273 号),公司 2025 年实现营业收入 187,672.79 万元,较 2024 年增长
持股计划或激励的相关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净利润为 5,387.17 万元,较 2024
年增长 61.52%,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同时,
个人层面考核结果均为 A。
综上,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锁比例为 50%,
可解锁的标的股票数量为 1,027,733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98%。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一)对于已解锁的股票,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及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处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权益。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如未来关于上述不得买卖公司股票期限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则参照最新规定执行。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