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19 证券简称:美德乐 公告编号:2026-109
大连美德乐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议室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及表决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
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共 1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同意股数 72,165,52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8%;反
对股数 8,096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2%;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永超、孙嘉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
股东会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议
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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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