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1 证券简称:银禧科技 公告编号:2026-34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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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收到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彭朝晖先生提交的《广东
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彭朝晖先生提议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一项提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临时提案主要内容
一、提案人及提案资格
提案人彭朝晖(身份证号 4302021969*******)持有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禧科技”)股份 1613.31 万股达到 3.41%,具备
向公司股东会提出临时提案的法定资格。
二、提案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规定。
三、提请修改公司章程条款
“提案人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三条进行修改。具体
修改方案如下:
(一)修改条款
修改《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九十四条。
(二)修改内容对照
项目 修改前 修改后
项目 修改前 修改后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条文内容
事 3 人,职工代表董事 3 人...... 事 3 人,内部职工代表董事 1 人......
...(三)董事候选人根据得票数由多到少
的顺序来确定最后的当选人,但每位当选
...(三)董事候选人根据得票数由多到少
人的最低得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股东会的股
的顺序来确定最后的当选人.如当选董事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股份总数的半
不足股东会拟选董事人数,公司应当在六
数。如当选董事不足股东会拟选董事人数,
第九十四条 十日内完成补选。如两位以上董事候选人
公司应当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如两位以
的得票相同,但由于拟选名额的限制只能
上董事候选人的得票相同,但由于拟选名
有部分人士可当选的,对该等得票相同的
额的限制只能有部分人士可当选的,对该
董事候选人需单独进行再次投票选举。
等得票相同的董事候选人需单独进行再次
投票选举。
(三)修改后的完整条文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内部职工
代表董事 1 人,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不能同时兼任总经
理职务。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
生。”
“第九十四条 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应当采取累积投票制度。采取累积投票
方式选举董事的,应当披露每名候选人所获得的选举票数以及是否当选。累积投
票制具体实施方法为:
(一)董事候选人数可以多于股东会拟选人数,但每位股东所投票的候选人
数不能超过股东会拟选董事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
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
的选举 票数,否则该票作废。
(二)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
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拟选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
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
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
向公司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董事候选人根据得票数由多到少的顺序来确定最后的当选人。如当选
董事不足股东会拟选董事人数,公司应当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如两位以上董事
候选人的得票相同,但由于拟选名额的限制只能有部分人士可当选的,对该等得
票相同的董事候选人需单独进行再次投票选举。”
综上所述,本次修改《公司章程》职工代表董事及董事选举程序条款,是基
于新《公司法》的最新要求、顺应上市公司治理改革趋势、优化公司董事会结构、
提升决策效率的重要举措。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将更加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监管要
求,有利于公司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实现高质量发展。
提案人郑重提请公司将本议案列入 2025 年度股东大会议程,并恳请全体股
东审议批准。”
二、董事会审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股东临时提案不予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三、报备文件
提案》
特此公告。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