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6-028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6 月 16 日(星期二)15: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6 年 6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16 日
鸿瑞豪庭 3 栋 6 层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57,875,1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1419%。其
中中小股东 6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1,736,076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9342%。
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代理人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446,2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401%。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
如下议案(以下议案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内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722,8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7368%;反对1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388%;弃权1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83,7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273%;反对138,2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605%;弃权14,1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22%。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7,721,7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7349%;反对 13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405%;弃权 1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82,676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1640%;反对 139,2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181%;弃权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7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陈星烨律师、王颖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并出具了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本次股东会
的出席或列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
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新疆国统管道股份
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