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399 证券简称:国机重装 公告编号:2026-019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以下简称“农行四川省分行”)持有公司股份 450,282,82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2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以下简称“农
行江苏省分行”)持有公司股份 9,571,0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农行四川
省分行、农行江苏省分行同属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辖属分支机构,构成一
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59,853,85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37%。
上述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重新上市前股份,且已于 2021 年 6 月 8 日全部解除限
售并上市流通。
? 2026 年 2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
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因农行四川省分行自身经营之需要,农行
四川省分行计划在 2026 年 3 月 17 日至 2026 年 6 月 16 日之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62,562,826 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0.87%;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 144,271,117 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因农行江苏省分行自身经营之需要,农行江苏省分行计划在 2026 年 3 月 17 日
至 2026 年 6 月 16 日之间 ,通过 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 减持公司股 份数量 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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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行四川省分行、农行江苏省分行计划在 2026 年 3 月 17 日至 2026 年 6 月 16
日之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72,133,857 股,即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 144,271,117 股,即减
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2%。
截至 2026 年 6 月 16 日,农行四川省分行、农行江苏省分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
时间届满,其在减持期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 450,282,826股
持股比例 6.24%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其他方式取得:450,282,826股
股东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9,571,031股
持股比例 0.13%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其他方式取得:9,571,031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同属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司四川省分行 有限公司辖属分支机构
第一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同属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组 9,571,031 0.13%
司江苏省分行 有限公司辖属分支机构
合计 459,853,857 6.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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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股东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 2026 年 2 月 13 日
减持数量 0股
减持期间 2026 年 3 月 17 日~2026 年 6 月 16 日
集中竞价减持,0 股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大宗交易减持,0 股
减持价格区间 0~0元/股
减持总金额 0元
减持完成情况 未完成:206,833,943 股
减持比例 0.00%
原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2.87%
当前持股数量 450,282,826股
当前持股比例 6.24%
股东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 2026 年 2 月 13 日
减持数量 0股
减持期间 2026 年 3 月 17 日~2026 年 6 月 16 日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0 股
减持价格区间 0~0元/股
减持总金额 0元
减持完成情况 未完成:9,571,031 股
减持比例 0.00%
原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13%
当前持股数量 9,571,031股
当前持股比例 0.13%
(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是□否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已实施
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内,股东基于内部减持方案、市场情况等因素,未实施减持。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农行四川省分行、农行江苏省分行本次减持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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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否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是√否
特此公告。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