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15 证券简称:锦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51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和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锦
华新材”)发行普通股 3,266.6667 万股,发行方式为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
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价格为
元,到账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8 日。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票数量 3,756.6667 万股(含超额配售),募集资金总额为 68,183.50 万元,扣除各
项发行费用(不含税)总计人民币 4,920.80 万元,最终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 2026 年 5 月 31 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计 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用 实施主 划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投入进度(%)
序号
途 体 (调整后) 金额 (3)=(2)/(1)
(1) (2)
联剂项目
中试项目
酮肟产业链智
目
合计 - - 59,300.25 7,735.09 13.04%
截至 2026 年 5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专户账号 金额(元)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
分行
合计 - - 88,368,731.02
此外,截至 2026 年 5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 4.7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
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新增募投项目及调整原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具体情况
(一)新增募投项目及调整原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概况
单位:万元
改变前 改变后 改变后 募集资金用途改变
原定募集资
序号 拟投资 募集资 拟投资 的主要原因(请简
金用途
金额 金用途 金额 要描述)
联剂项目
项目 募集资金金额的原因”
成电路关
键材料
JH-2 工业
化项目
合计 - 50,689.75 - 50,689.75 -
(二)调整原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原因
“60kt/a 高端偶联剂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50,689.75 万元,但由于该项
目的建设周期为 3 年,拟投入该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而公司羟胺水溶
液中试进展较为顺利,亟需资金启动“10kt/a 集成电路关键材料 JH-2 工业化项目”
建设,以加快实现羟胺水溶液产品的工业化生产。考虑到项目实际情况及市场环
境等因素,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募投项目效益最大化,公司
按轻重缓急顺序安排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拟调减“60kt/a 高端偶联剂项目”计划投
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16,582.51 万元,并将该等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募投项目“10kt/a
集成电路关键材料 JH-2 工业化项目”,优先推进羟胺水溶液的工业化生产。本次
调整前后,“60kt/a 高端偶联剂项目”的投资总额不变,该项目后续投资建设过程
中,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建设需要的,资金缺口部分公司将以自筹资金予以补足。
(三)新增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
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为
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募投项目效益最大化,公司按轻重缓急顺
序安排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计划使用 IPO 募集资金 16,582.51 万元建设“10kt/a
集成电路关键材料 JH-2 工业化项目”。该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实施主体:锦华新材
建设地点:衢州智造新城高新片区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
建设内容:公司拟在现有厂区空地上新建羟胺水溶液生产装置、仓库并进行
机柜间改造、纯水等公用工程,购置及安装相应设备,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新增羟
胺水溶液产能 1 万吨/年。
投资概算:本项目计划总投资为16,582.51万元,包括土建工程940.20万元、
设备购置费8,661.93万元、安装工程2,940.5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45.41 万
元、预备费694.4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000.00万元。
本项目计划建设周期约 18 个月。
本项目预计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28.27%。
(四)新增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羟胺水溶液生产工艺难度较高,目前全球主要由德国厂商巴斯夫供应,公司
已成功研发和量产羟胺水溶液,填补国内空白,受国家政策重点支持。
本项目生产的羟胺水溶液可作为清洗剂应用于芯片行业,属于超净高纯电子
化学品。2018 年 11 月,国家统计局发布《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将功
能湿电子化学品(混剂)、清洗剂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3.3.6.0 专用化学品及材
料制造”中的重点产品。2021 年 12 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自然资
源部联合发布《“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明确推动高纯/超高纯化学品及
工业特种气体等新产品研发。2023 年 12 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产业结
产被列为鼓励类项目。
本项目生产的羟胺水溶液还作为稳定剂应用于莱赛尔(Lyocell)纤维行业。
(Lyocell)纤维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3.5.1.6 生物基化学纤维制造”中的重点产
品。2022 年 4 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化纤工业
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快生物基化学纤维和可降解纤维材料发展,突
破莱赛尔纤维专用浆粕、溶剂、交联剂以及纤维级 1,3-丙二醇、丁二酸、1,4-丁
二醇、呋喃二甲酸、高光纯丙交酯等生物基单体和原料高效制备技术。2023 年
采用绿色、环保工艺与装备生产新溶剂法纤维素纤维(Lyocell)等被列为鼓励类
项目。
公司已顺利实施“500 吨/年 JH-2 中试项目”,深入开展了羟胺水溶液制备工
艺、产品提纯工艺等课题研究,收集了工程放大数据。2024 年公司参与重点新
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超高纯羟胺和光刻胶用有机溶剂关键技术工
程化开发》,具体负责超高纯羟胺的技术开发、中试放大、用户试用和小批量销
售。2024 年公司生产的 10%浓度羟胺水溶液产品开始实现销售,2025 年公司新
增供应 50%浓度的电子级羟胺水溶液产品,主要用于集成电路制造过程中蚀刻后
的清洗环节。2025 年,公司羟胺水溶液产品入选国家首批次新材料。截至目前,
公司羟胺水溶液产品中试进展顺利,公司已自主研发掌握了羟胺水溶液制备技
术,并已获得羟胺水溶液产品相关授权发明专利 13 项,获得国内首批次新材料
认定,具备开展羟胺水溶液产品工业化的条件。
在芯片领域,公司羟胺水溶液产品主要用于集成电路制造过程中蚀刻后的清
洗环节。随着全球半导体产业的快速发展,刻蚀后清洗液作为半导体制造过程中
不可或缺的一环,其市场需求持续增长,特别是在新兴技术如 5G、物联网、人
工智能等的推动下,半导体产品的需求量不断增加,进而带动了刻蚀后清洗液市
场的快速增长。根据 QY Research 预测,全球干法刻蚀后清洗剂市场规模将由
算人民币 26.64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9.06%。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及世经研
究预测,中国集成电路产量将由 2025 年的 4,842.8 亿块增加至 2030 年的至少
在莱赛尔纤维领域,公司羟胺水溶液产品主要作为莱赛尔纤维生产过程的稳
定剂。在相关产业政策支持、技术创新和工艺优化、消费者对高品质和环保产品
的需求上升等背景下,莱赛尔纤维市场规模持续增长。根据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
会预测,全球莱赛尔纤维产能将由 2023 年的 91.74 万吨增加至 2030 年的 143.91
万吨,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6.64%;中国莱赛尔纤维产能将由 2023 年的 50.87 万吨
增加至 2030 年的 95.22 万吨,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9.37%。
综上,公司实施“10kt/a 集成电路关键材料 JH-2 工业化项目”具有必要性
和可行性。
三、决策程序
(一)审议程序
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新增募投项目及调整原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二)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及调整原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存在需经有关
部门批准的情况
公司已取得新增募投项目“10kt/a 集成电路关键材料 JH-2 工业化项目”建设
所在土地的使用权证书。该项目已取得衢州市智造新城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浙江
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
(项目代码:2601-330851-04-01-939393)。
该项目的环评批复手续正在办理中。
四、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及调整原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一)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及调整原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公司根据
项目实际情况及市场环境等因素,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募投
项目效益最大化,按轻重缓急顺序安排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而作出的审慎决定。本
次新增募投项目及调整原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
划和长远发展需要,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
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公司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及调整原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存在损害
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及调整原募投项目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新增募投项
目及调整原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
议》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募投
项目及调整原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