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15 证券简称:锦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52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锦华新
材”)发行普通股 3,266.6667 万股,发行方式为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
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价格为 18.1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59,290.0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4,914.60 万元,
超募资金为 0 元,到账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8 日。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取得的募
集资金净额为 8,348.10 万元,到账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27 日。本次共计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数量 3,756.6667 万股(含超额配售),募集资金总额为 68,183.5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总计人民币 4,920.80 万元,最终募集资金净
额共计人民币 63,262.70 万元,超募资金为 3,962.45 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6 年 5 月 31 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计 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用 实施主 划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投入进度(%)
序号
途 体 (调整后) 金额 (3)=(2)/(1)
(1) (2)
偶联剂项目 材
锦 华 新
材
目
酮肟产业链
锦 华 新
材
设项目
合计 - - 59,300.25 7,735.09 13.04%
截至 2026 年 5 月 31 日,公司超募资金的投向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超募资金 拟投入的超 实际投入超
序号 实施主体 投入进度(%)
用途 募资金金额 募资金金额
新建 30kt/a
盐酸羟胺
酸羟胺项
目
合计 - - 3,962.45 0 0%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 2026 年 5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账号 金额(元)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衢州分行
中国银行衢州市衢化支
行
合计 - - 88,368,731.02
此外,截至 2026 年 5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 4.7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
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
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结
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及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 3,962.45 万元
用于在建项目——新建 30kt/a 盐酸羟胺及 10kt/a 硫酸羟胺项目。该项目具体情况:
实施主体:锦华新材
建设地点:衢州智造新城高新片区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
建设内容:公司拟在现有厂区空地上新建羟胺盐生产装置及配套设施,购置
及安装相应设备,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新增 3 万吨/年的盐酸羟胺产能及 1 万吨/年
的硫酸羟胺产能。
投资概算:本项目计划总投资为 10,632.27 万元,包括土建工程 3,000.00 万
元、设备购置费 3,250.00 万元、安装工程 825.00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308.88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2,248.39 万元。
立项、环评情况:公司已取得本项目建设所在土地的使用权证书。本项目已
取得衢州市智造新城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
表》(项目代码:2501-330851-04-01-933423),已获得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
环评批复(衢环建[2025]29 号)
。
本项目计划建设周期约 22 个月。
本项目预计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16.76%。
(1)羟胺盐市场需求持续增长
公司羟胺盐产品主要用于生产广谱高效低毒农药和抗菌药物、高效环保金属
萃取剂、新型离子交换树脂、绿色环保型染料等,随着相关下游领域的发展,市
场对公司羟胺盐产品的需求持续增长。
根据恒州诚思预测,全球羟胺盐市场收入规模将由 2024 年的 28.1 亿元增长
至 2031 年的 38.6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4.7%;根据 QYResearch 预测,中国
羟胺盐市场规模将由 2024 年的 17.09 亿元增加至 2029 年的 21.60 亿元,年均复
合增长率为 4.8%。
羟胺盐下游应用领域市场前景如下:
下游应用
下游应用领域市场前景
领域
①根据 Fortune Business Insights 预测,全球除草剂市场规模将由 2025 年的
杀菌剂市场规模将由 2025 年的 194 亿美元增长至 2034 年的 256.7 亿美元,
农药除草 复合增长率为 3.16%。
剂、杀菌剂 ②根据 AgbioInvestor 预测,全国农药市场规模由 2020 年的 454 亿元增长
至 2025 年的 541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3.57%;根据 Wind、西南证券
统计,2025 年中国农药原药产量达 412 万吨,较 2024 年增长 8.7%;除草
剂、杀菌剂等农药出口数量合计达 324 万吨,较 2024 年增长 16.27%。
①根据 Fortune Business Insights 预测,全球抗菌类药物市场规模将由 2026
年的 604.8 亿美元增长至 2034 年的 996.4 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5.30%。
抗菌类药物
②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预测,全国抗菌类药物市场规模由 2020 年的 1,244
亿元增长至 2025 年的 1,380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2.10%。
根据 WISE GUY,全球金属萃取剂市场规模将由 2024 年 30.8 亿美元增加
金属萃取剂
至 2032 年的 43 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4.26%。
①根据华经产业研究院预测,全球离子交换树脂市场规模将由 2022 年的
新型离子交 34 亿美元增长至 2028 年的 51 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6.99%。
换树脂 ②根据华经产业研究院预测,中国离子交换树脂市场规模将由 2023 年的
绿色环保型 根据博研咨询预测, 中国绿色环保型染料市场规模由 2023 年的 450 亿元增
染料 长至 2025 年的 600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5.47%。
(2)保障公司羟胺水溶液产品的原材料供应
羟胺盐是公司羟胺水溶液产品的重要原材料。公司拟投资建设“10kt/a 集成
电路关键材料 JH-2 工业化项目”,该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新增羟胺水溶液产能 1 万
吨/年。本项目可为羟胺水溶液扩产项目提供重要原材料羟胺盐的稳定供应保障。
(3)扩大公司羟胺盐产品产能,解决产能不足瓶颈
率为 99.13%,已接近满产。公司拟扩大羟胺盐产品的产能,解决产能不足问题,
进一步扩大羟胺盐产品业务规模,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综上,本项目实施具有必要性。
(1)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本项目拟扩产的羟胺盐产品是合成农药、医药等产品的重要精细化工中间
体,也是生产应用于芯片、莱赛尔纤维等领域的羟胺水溶液的关键原料。国家《产
(2024 年)提出:鼓励“高效、安全、环境友好的农药新
品种、新剂型、专用中间体、助剂的开发与生产,定向合成法手性和立体结构农
药生产,生物农药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与生产。”
《浙江省“十五五”石化化工(园
区)绿色安全高质量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构建“精细化工+现代纺织”、
“精细化工+生物医药”、“精细化工+集成电路”等集群融合生态,培育金衢丽
特色精细化工产业带。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具有良好的
政策环境。
(2)公司拥有丰富的化工项目建设运营经验和相关技术、人才储备
公司长期从事酮肟系列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国内首创“肟-
肟基硅烷-羟胺盐”绿色循环产业链,实现酮肟系列产品的循环生产。公司已建
立由研发、生产、销售、采购、财务等方面人才组成的专业管理运营团队,公司
及管理团队对行业发展的理解较为深刻,在项目建设、生产运营等方面积累了丰
富经验。公司建有浙江省酮肟硅新材料重点企业研究院、酮肟硅新材料浙江省工
程研究中心、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等多个研发创新平台,
拥有一支由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博士领衔的国内行业一流研究创新团队。截至目
前,公司拥有羟胺盐产品相关发明专利 12 项;公司羟胺盐相关产品和技术荣获
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专利密集型产品、浙江省首届知识产权奖专利奖二等奖、
浙江制造精品、浙江省优秀工业产品等。
(3)公司丰富优质的客户资源储备为新增产能消化提供保障
公司为国内羟胺盐细分领域的龙头企业,公司及公司主要合作的贸易商拥有
丰富优质的终端客户资源。公司已与拜耳(Bayer)等大型跨国企业及万华化学
(600309.SH) 、 新 安 股 份 (600596.SH) 、 先 达 股 份 (603086.SH) 、 联 化 科 技
(002250.SZ)、湖南海利(600731.SH)等上市公司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此外,蓝
晓科技(300487.SZ)、赛恩斯(688480.SH)、康普化学(920033.BJ)等国内外上市公
司均为公司主要贸易商的终端客户。公司可依托现有客户储备及公司主要贸易商
的终端客户资源,实现本项目新增产能产品销售。
综上,本项目实施具有可行性。
四、决策程序
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浙商证券认为:锦华新材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事项已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该事项符
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
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在建项目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
议》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投资在建项目的核查意见》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