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4 证券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26-034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回购股份方案概述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
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A 股),用于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5 元/股(含)。实施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回
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0)。
二、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2025 年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
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0.15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度;除上述分红外,本次公司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6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6 年 6
月 16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0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即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6.5 元
/股(含)调整为 6.49 元/股(含)。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
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每股现金红利=13,396,744.86 元÷902,116,324 股=0.0148503 元/股;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6.5 元-0.0148503 元/股=6.49 元/股(四舍五入后保
留小数点后两位)。
在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6.49 元/股(含)的条件下,按回
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6,000 万元(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9,244,992 股,
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02%;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3,000 万元(含)测算,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4,622,496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51%。具体回购
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