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05 证券简称:朗坤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3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 月 16 日
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 月
园公司会议室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
代理人共计10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64,910,1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现场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投票(或授权现场代表)的股东7名,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数64,129,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042%。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780,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25%。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9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数780,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25%。
其中: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数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9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780,30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3225%。
公司聘请的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叶兰昌、韩海洋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844,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2%;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300%;
反对5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039%;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1.1661%。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836,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60%;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177%;
反对5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193%;弃权
股份总数的2.063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
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