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马科技: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进展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16 18: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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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98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2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7)。近日,公司收到股东闫楠先生通知,同时通过查询淘
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获悉,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已于 2026 年 6 月 15
日 10 时至 2026 年 6 月 16 日 10 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将闫楠先生所持公
司的 2,400,000 股股票拆分成四个 600,000 股拍卖标的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
现将司法拍卖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情况
   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显示的拍卖结果,闫楠先生持有的公司
人出价流拍。竞拍成功的结果具体如下:
平台开展的“被执行人闫*持有的万马科技(证券代码 300698)60 万股无限售流
通股股票”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价胜出,竞得 600,000 股。该标的网络拍卖
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15,225,100 元(壹仟伍佰贰拾贰万伍仟壹佰元)。
平台开展的“被执行人闫*持有的万马科技(证券代码 300698)60 万股无限售流
通股股票”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价胜出,竞得 600,000 股。该标的网络拍卖
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15,025,100 元(壹仟伍佰零贰万伍仟壹佰元)。
平台开展的“被执行人闫*持有的万马科技(证券代码 300698)60 万股无限售流
通股股票”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价胜出,竞得 600,000 股。该标的网络拍卖
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15,025,100 元(壹仟伍佰零贰万伍仟壹佰元)。
  上述 3 名竞买人合计竞得 1,800,000 股公司股份,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
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
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标的物最终成交以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出具拍
卖成交裁定为准。
  二、司法拍卖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本次被司法拍 占其所持股 占 公 司 总 股
                        持股比例
 名称        (股)                      卖数量(股) 份比例   本比例
  闫楠       3,000,000      2.24%         2,400,000           80.00%           1.79%
  合计       3,000,000      2.24%         2,400,000           80.00%           1.79%
  如果上述司法拍卖竞价完成的 1,800,000 股股份最终过户完成,闫楠先生持
股情况变动如下:
股东   本次拍卖前持有股数                    本次拍卖竞价完成的股数                   本次拍卖后持有股数
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闫楠     3,000,000       2.24%       1,800,000        1.34%        1,200,000      0.90%
合计     3,000,000       2.24%       1,800,000        1.34%        1,200,000      0.90%
  三、相关影响及风险提示
并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完成股份过户登记。闫楠先生所持有的公司 920,000 股股
票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完成拍卖,并于 2026 年 6 月 4 日完成股份过户登记。详
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 日、2026 年 6 月 5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
分股份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登记、解除质押、解除司法再冻结暨股份比例被动减少
至 5%以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关于股
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登记、解除质押、解除司法再冻结及司法冻结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39)。
结状态。具体情况为:2026 年 1 月 22 日被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司法再冻结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3 日、2026 年 4 月 7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的公告》《关于股东部分股份
被司法再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00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闫
楠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 3,000,0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 100.00%,
占公司总股本的 2.24%。
以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为准。后续涉及缴纳余款、
法院执行、股权过户登记等环节,最终结果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本次流拍的
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质押、司法再冻结、司法拍卖
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股减少至 1,2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比例将由 2.24%降至 0.90%,公司将配合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公司
治理产生重大影响。
并承诺:在本次增持公司股票后的三年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根据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第十六条“承诺
人作出股份限售等承诺的,其所持有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等原因发
生非交易过户的,受让方应当遵守原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本次司法拍卖的竞
买人严佳炫、石宏伟、樊尊尊应遵守闫楠先生作出的相关承诺。
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或者其他股
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的,股份出让
方、受让方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有关协议转让的规定,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
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第十五条第一款“股东因司法强制执行或者
股票质押、融资融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违约处置等减持股份的,应当根据具
体减持方式分别适用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并遵守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三)通过司法扣划、划
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适用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
但本指引第十五条第一款关于受让比例、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第十五
条第二款“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导致其不再具有大股东身
份的,应当在减持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本指引第十一条至第十三条的规定。”等
规则的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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