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学大教育 公告编号:2026-034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金鑫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
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二、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鉴于公司股票近期持续下跌,公司股票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2026年5月
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判断,为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增强投资者信
心,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和/或自筹
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本次提议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二
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且提议日期在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
三、提议内容
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具体实施
方案由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审议通过后执行。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结
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能全部用于上述
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
(3)回购价格: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
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4)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股本的比例,均以回购实施完成/回购期满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5)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金鑫先生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金鑫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产生相关增减持安
排,其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规定,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金鑫先生承诺:将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积极推
动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股份回购事项,并在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中投赞
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在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金鑫先生的提议后,对提议进
行了认真研究、讨论。结合公司当前经营、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经营发展战略,公
司董事会认为目前实施回购股份具有可行性。公司已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了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