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莱光学”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对茂莱光学本次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了专项核查,
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 4 票同意、
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合计为 1,150.00 万元人民币。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年初 本次预计
占同
至披露日 上年 金额与上
类业 占同类
关联交易 本年预计 与关联人 实际 年实际发
关联人 务比 业务比
类别 金额 累计已发 发生 生金额差
例 例(%)
生的交易 金额 异较大的
(%)
金额 原因
向关联人 茂威精控 920.00 98.00 0 0 0 /
购买产品、 (南京)科
商品 技有限公司
小计 920.00 98.00 0 0 0 /
茂威精控
向关联人
(南京)科 230.00 10.92 0 0 0 /
销售产品、
技有限公司
商品
小计 230.00 10.92 0 0 0 /
合计 1,150.00 / 0 0 0 /
注 1:上述关联交易预计包括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
注 2:公司向茂威精控(南京)科技有限公司购买的产品系定制化产品。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茂威精控(南京)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15MAE8ANJ402
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范浩
注册资本 558.24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4 年 12 月 24 日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江宁开发区东吉大道 1 号 3 号楼 1493 室(江
住所
宁开发区)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江宁开发区东吉大道 1 号 3 号楼 1493 室(江
主要办公地点
宁开发区)
一般项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
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
装置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
主营业务 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机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南京赛岭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89.57%
南京未来产业天使基金(有限合伙)持股 5.27%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南京江宁经开茂莱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5.16%
实际控制人为范一、范浩
总资产 23,147,862.47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
净资产 3,158,215.47
要财务数据(人民币元)
营业收入 4,159,903.26
(已经审计)
净利润 -1,852,457.82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公司实际控制人范一、范浩担任茂
威精控(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正常运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
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购买和销售商品等,交易价格
遵循公允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进行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
据业务开展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司及子公司正常业务需要,具
有商业必要性和合理性,并遵循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不存在影
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茂莱光学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已经公
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且与上述关联方之
间的业务往来在公平的基础上按一般市场规则进行,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定
价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
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
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宋 哲 唐加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