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51 证券简称:无线传媒 公告编号:2026-021
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6 月 16 日(星期二)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6 月 1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 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月 1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议室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
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17 人,代表股份 270,117,084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7.5276%。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45,456,2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362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15 人,代表
股份 24,660,8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650%。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12 人,代表股份 1,155,4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8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12 人,代
表股份 1,155,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88%。
及见证律师等。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
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269,673,8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1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1.6410%;反对 39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4.3344%;弃权 4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246%。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69,677,6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1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1.9699%;反对 39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4.0142%;弃权 4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159%。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69,863,3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0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8.0422%;反对 21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8.8333%;弃权 3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245%。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69,727,6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6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6.2974%;反对 33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9.3838%;弃权 4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189%。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69,716,6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5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5.3453%;反对 35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0.9590%;弃权 4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957%。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69,630,3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6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6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7.8761%;反对 42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6.7405%;弃权 6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834%。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柳思佳律师、杨淞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
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