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0 证券简称:中富通 公告编号:2026-047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基于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子公司
深圳英博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博达”)计划与广州希姆半导体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希姆半导体”)、北京索莹嘉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索莹嘉业”)、福州闽侯旭杭共创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旭杭产投”)共同投资设立深圳石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
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石砾科技”)。石砾科技注册资本 1,000
万元。英博达认缴 510 万元,持股 51%;旭杭产投认缴 210 万元,持股 21%;希
姆半导体认缴 150 万元,持股 15%,索莹嘉业认缴 130 万元,持股 13%。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朱小
梅女士、黄曦仪先生回避表决。该项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
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事项系公司与关联方旭杭产投、非关联方希姆
半导体、索莹嘉业共同投资设立石砾科技,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未达到《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条件,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及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一)福州闽侯旭杭共创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旭杭产投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对外
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广州希姆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
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
开发;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集成电路设计;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在线数据
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
通过北京芯夏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14.3941%,崔向娅系希姆半导体实际
控制人
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北京索莹嘉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形象策划;咨询策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物业管理;税务服务。(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石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华社区和平路 23 号德信昌智慧园
(3)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4)注册金额:1,000 万元整
(5)出资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福州闽侯旭杭共创产业投资合
伙企业
北京索莹嘉业企业管理有限公
司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
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大数据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互联网
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智
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
询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5G 通信技术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网络设
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
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创业空间服
务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四、合资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英博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福州闽侯旭杭共创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丙方:广州希姆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丁方:北京索莹嘉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整(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2)各方认缴出资额如下:
甲方认缴出资 510 万元,持股 51%;
乙方认缴出资 210 万元,持股 21%;
丙方认缴出资 150 万元,持股 15%;
丁方认缴出资 130 万元,持股 13%。
(1)合资公司董事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由公司股东委派和撤换。其中甲方
委派 1 名,乙方丙方委派 1 名。
(2)控股子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1 名,由公司职工代表担任,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3)公司设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各 1 名,由乙方提名,经董事会批准、聘
任,对董事会负责。
(1)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予以赔偿,包括
但不限于实际损失、预期损失和为主张权利支付的法律服务费、交通费和差旅费
等。
(2)任意一方未按合同规定缴付投资额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其他
方支付投资额的 1‰作为违约金,给对方或公司造成其他损失的,该股东仍应予
以赔偿。逾期超过 15 天,守约方股东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且应立即对公司进
行清算,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违约方股东承担。
(3)需经全体股东或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的事项,未经一致同意一方股
东擅自决定执行的,因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由擅自决定执行的一方自行承担责任。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设立控股子公司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需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
次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
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0 元。
七、风险提示
位、工商审批不通过等风险。
后续在实际运营中可能面临子公司管理风险、业务经营风险等,同时,可能面临
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
性,公司可能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投资收益的风险。
展阶段,未来经营业绩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投资
的进展或变化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