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兴制药: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15 20: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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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36       证券简称:科兴制药         公告编号:2026-033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兴制药”或“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
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了《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
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曹红中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4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
征集投票权。
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 有 关 的 任 何 异 议 。 2024 年 6 月 8 日 , 公 司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6 月 15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4 年 6 月 14 日,
以 12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47 名激励对象授予 378.6 万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
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
意见。
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
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鉴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 1 名激励对象离职,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3,750 股限
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
  在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中,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中,有 2 名激励对象 2025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16,250 股限
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0,000 股。
  本次作废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
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作废处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律师结论性意见
  本次作废的情况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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