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保荐机构声明
本保荐机构及所指定的两名保荐代表人均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
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
完整。
北京证券交易所:
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和昌”、“发行人”、“公司”)
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贵所上市。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
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
则》(以下简称《审核规则》)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等规定的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的实质条件,同意向贵所保荐。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简介
中文名称: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和昌”、“公司”或
“发行人”)
英文名称:Wuhan Jadechem New Materials Co., LTD.
证券简称:吉和昌
证券代码:874693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武汉化学工业区化工大道130号综合楼4层
注册资本:8,333.08万元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14年9月11日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5年8月25日
联系电话:027-86308186
经营范围:表面工程化学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新能源锂电池添加剂和精
细化工原料(不含易燃易爆品)的生产、研发、销售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审
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表面与界面处理相关特种功能性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
表面工程处理产业为根基,通过特色起始原料衍生、功能性基团设计等方式,逐
步构筑形成了基于环氧衍生新材料、磺内酯衍生新材料、乙炔衍生新材料三大合
成及应用技术体系的数百种中间体、添加剂产品矩阵,广泛应用于新能源电池、
光伏硅片切割、水性涂料、电子及通用电镀工程等领域,起到整平、浸润、光亮、
络合、成膜、晶粒细化等作用,发挥增强电池寿命和稳定性、提升铜箔强度和延
展率、提升切割效率和硅片质量等特种功效,促进和保障下游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按下游应用板块划分,公司产品可分为表面工程化学品、新能源电池材料及
特种表面活性剂三大业务板块。其中,在表面工程化学品领域,公司产品主要包
括镀镍、镀锌及锌镍合金等系列中间体及添加剂,公司对标巴斯夫等国际巨头进
行产品开发及储备,部分产品指标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新能源电池材料
领域,公司重点突破锂电铜箔添加剂、锂电池电解液功能助剂等关键材料,深度
绑定下游头部客户,成为相关产品国内市场主要供应商之一;在特种表面活性剂
领域,公司依托体系化的产品结构设计及定向修饰能力,开发了光伏硅片切割液
添加剂、水性环保涂料助剂、半导体相关上游材料等系列创新产品,实现传统工
业场景与新能源、环保产业的双向赋能。
基于二十多年在表面及界面处理行业经验的积淀,公司功能性添加剂产品种
类及设计能力持续扩充、提升,产业链及应用领域不断拓展。目前,公司已与新
宙邦、珠海赛纬、天赐材料、龙电华鑫、德福科技、奥首材料、巴斯夫等新能源
电解液、铜箔、光伏切割、电子与通用表面处理各领域头部企业建立稳定合作关
系。
公司为中国表面工程协会副理事长单位,被评定为表面工程领域“十佳知名
品牌”以及湖北省著名商标,并多次获得“中国表面工程协会科学技术奖”、“湖北
省科技进步奖”等奖项。目前,公司三大生产与研发基地包括湖北吉和昌、武汉
特化、荆门吉和昌。其中,湖北吉和昌2016年获湖北省中小企业创新奖,并于2023
年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武汉特化
业,于2021年获首批雄鹰高新技术企业称号,于2023年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
“小巨人”企业,于2024年被认定为“2023年度湖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荆门
吉和昌于2022年建成投产,2024年被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和湖北省专精特新中
小企业。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已取得授权专利88项,其中发明专利57项,
已经发展成为国内表面工程化学品、新能源电池材料及特种表面活性剂水性新材
料相关细分行业影响力较强的供应商之一。
(三)核心技术
基于多年来对表面及界面处理功能性新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经验,公司深度
理解和掌握功能性产品的构效关系,能够根据下游市场及客户需求及时和准确设
计相关产品并产业化落地。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公司逐步构建了环氧衍生新材
料、磺内酯衍生新材料、乙炔衍生新材料三大合成及应用技术体系,通过各项技
术的不断积累、迭代、衍生、嫁接,自主研发掌握了外循环及微通道工艺技术、
环氧衍生新材料合成技术、磺内酯衍生新材料工艺技术、磺内酯衍生新材料合成
技术、乙炔衍生新材料三相反应工艺技术、乙炔衍生新材料合成技术等一系列核
心技术,筑建了公司业务发展开拓之基石,公司开发储备有数百种特种功能性材
料并持续迭代更新,并基于产品创新不断拓展新的应用场景。公司主要核心技术
及其创新性、先进性的具体表征具体如下:
对应
技术 核心 技术应 技术 技术所
技术创新性、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创新
体系 技术 用情况 来源 处阶段
产出
①外循环及安全 DCS 生产工艺技术:
相比传统间歇釜式反应器,公司采用
外循环烷氧基化工艺技术,通过气液
接触法进行连续化烷氧基化反应,充
分提高产能,实现安全化、效率化,
解决了反应效率低、生产周期长的问
题;并采用 DCS 自动化控制,操作灵
环氧 2 项发
外循 活、稳定、安全,生产周期短,品质
衍生 表面工 ①批 明专
环及 更稳定;②微通道工艺技术:部分合
新材 程化学 量生 利;10
微通 成工艺通过传统式反应釜和工艺很难 自主
料合 品、特种 产、② 项实
道工 进行,会出现瞬时放热量大、产物易 研发
成及 表面活 实验验 用新
艺技 分解等问题,工艺存在安全风险。微
应用 性剂 证 型专
术 通道工艺技术是一项连续流的过程强
技术 利
化技术,是实现高效、安全、环保的
主流生产技术,也是未来发展的重要
方向;公司目前使用的微通道反应器,
相比于传统反应器,具有分子扩散距
离短、传质快,停留时间分布窄、无
返混,单位体积的比表面积大、传热
速度快、换热能力强等优势
对应
技术 核心 技术应 技术 技术所
技术创新性、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创新
体系 技术 用情况 来源 处阶段
产出
①特种聚醚催化合成技术:采用特定
的催化合成手段,能够实现特定分子
量分布,并解决了原料残留高、副产
物多等影响下游应用的技术难题,例
如,在采用无蒸馏一步法绿色工艺生
产的镀镍中间体 PME 产品实现纯度
产品指标达到同行业国际化工巨头
(巴斯夫)水平,产品稳定性及生产
效率得到了有效保障;②定向修饰技
术:基于对羟基、胺基、磺酸基团、
不饱和键(炔键、烯键)等的深入理
解,可以通过分子量、分子结构等的
表面工
环氧 控制,调节由该等官能团带来的亲水
程化学
衍生 性、亲油性、泡沫性、润湿性、分散
品、特种 12 项
新材 性、增溶性、乳化性等特种功效,实 自主 批量生
表面活 发明
料合 现对特种聚醚产品的定向修饰,满足 研发 产
性剂、新 专利
成技 下游客户的差异化需求。例如,低泡
能源电
术 润湿剂 JC-002 通过对原料碳链结构以
池材料
及 EO/PO 链段结构进行筛选和设计,
实现低泡、润湿、渗透的最佳平衡。
又如,镀锌中间体产品 OX-401,通过
对原料结构进行筛选以及聚醚链段和
磺酸基团的修饰结合,实现光亮、走
位、低泡的最佳平衡,产品指标及性
能达到同行业国际化工巨头(拉西格)
水平;③后处理精制技术:通过对后
处理单元等工序的创新优化,使产品
电导率得到明显优化,如炔醇类润湿
剂 TL-J65A 电导率控制在 20(μs/cm)
以下,同行业竞争对手一般在 100
(μs/cm)以下
对应
技术 核心 技术应 技术 技术所
技术创新性、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创新
体系 技术 用情况 来源 处阶段
产出
①电子级磺内酯工艺技术:通过磺内
酯生产过程中对酸化、浓缩环节的设
备改造及生产工艺技术的优化升级,
实现工业级磺内酯产品收率约
艺升级,实现电子级磺内酯产品品质 1 项发
磺内
显著提升(电子级 1,3-PS 含量可达 新能源 明专
酯衍
生新 自主 批量生
≤15ppm),在水分、酸值等指标方面 料、表面 项实
材料 研发 产
具备相对明显优势;②锂电铜箔级 工程化 用新
工艺
SPS 工艺技术:对合成过程中氧化、 学品 型专
技术
酸化、提纯、干燥等各阶段工艺优化 利
磺内 升级,解决了产品含量不稳定、收率
酯衍 低等问题,并大幅提高生产效率,实
生新 现产品收率提高约 12%-15%;产品稳
材料 定性较高,产品含量标准差控制在 1%
合成 以内;干燥、离心等后处理环节效率
及应 提升 30%-40%,大幅节约生产时间
用技 ①磺内酯衍生新材料合成技术:针对
术 不同的磺内酯衍生新材料,公司分别
探索并储备了多种产品合成路径,能
够根据成本考量及客户对产品的性能
需求,确定最优产品合成方案;②产
磺内
品设计及改性:公司基于对表面及界 新能源
酯衍
面处理中应力控制、抗拉、延展、润 电池材 19 项
生新 自主 批量生
湿、晶粒细化等性能机理的了解,能 料、表面 发明
材料 研发 产
够在不同应用场景中进行嫁接,进行 工程化 专利
合成
产品的设计及改性(化学基团搭配或 学品
技术
原料控制等方式),如锂电铜箔添加
剂领域,公司开发的锂电铜箔 SAPS
添加剂产品系源于磺酰胺基团在电子
及通用电镀工程中的抗应力的应用,
从而满足锂电铜箔防翘曲的需求
对应
技术 核心 技术应 技术 技术所
技术创新性、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创新
体系 技术 用情况 来源 处阶段
产出
乙炔
衍生 基于对三相(气、液、固)反应机理
特种表
新材 的理解,自主设计的生产工艺设备, 5 项实
面活性
料三 提高传质、传热的效能,大幅提高生 自主 批量生 用新
剂、表面
相反 产效率。如,炔二醇合成平均转化率 研发 产 型专
工程化
应工 约 91%-93%,最高可达 95.4%(理论 利
学品
乙炔 艺技 转化率约 96%)
衍生 术
新材 ①DE
料合 P、炔
基于对炔键特殊效能,及炔负离子对
成及 二醇等
乙炔 醛、酮的亲核加成反应机理的理解,
应用 特种表 产品批
衍生 制备出 DEP、炔二醇等含有炔键的功
技术 面活性 量生 6 项发
新材 能性产品,适配下游对低泡性、超润 自主
剂、表面 产;② 明专
料合 湿及金属缓蚀等性能需求;另外可通 研发
工程化 乙烯基 利
成技 过切断炔键并重构官能团,合成乙二
学品 醚类产
术 醇乙烯基醚、二乙二醇乙烯基醚、1,4-
品技术
丁二醇乙烯基醚等乙烯基醚类产品
开发阶
段
基于对表面工程处理过程中各类基材
界面反应机理以及各类精细化学品合
成工艺的深度理解,公司对标巴斯夫、 11 项
拉西格等国际巨头开发出一系列高效 发明
电子及通用
络合配位体系及多级整平剂系列中间 表面工 专利,
电镀化学品 自主 批量生
体产品,采用硫基环保配方替代传统 程化学 1 项实
合成及复配 研发 产
氰化物电镀工艺,有效提升镀层结合 品 用新
技术
强度与耐腐蚀性,并实现无重金属污 型专
染排放,推动行业绿色化升级,并为 利
便利下游客户应用而相应从事多品类
功能性添加剂复配。
发行人目前核心技术主要应用于表面工程化学品、特种表面活性剂、新能源
电池材料三大业务板块,报告期内,发行人应用核心技术产品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核心技术产品销售收入 43,400.08 40,772.09 39,218.23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52,906.64 51,738.25 43,827.43
核心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 82.03% 78.80% 89.48%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核心技术产品或服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收入下降较大主要系发行人为优化产品结构选择将部分标准工艺异构醇醚类产
品进行外协生产。
发行人历史期间获得多项来自国家级和省部级的奖项及有关部门创新资质
认可。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国家或省部级奖励名称
序号 奖励名称 获奖时间 级别 获奖主体
科技进步奖(叁等 武汉奥克特种化
奖) 学有限公司
创新资质认可
科技奖励的奖项 主管机关级别及
序号 授予时间 所属主体
名称 管辖范围
全国高新技术企
领导小组办公室
湖北省科学技术
厅
知识产权示范企
业 湖北吉和昌化工
专精特新“小巨 科技有限公司
人”企业
知识产权优势企 国家知识产权局
业 运用促进司
湖北省经济和信
隐形冠军培育企
业
室
专精特新中小企 湖北省经济和信
业 息化厅
湖北省科学技术
厅
湖北省经济和信
息化厅
门)有限公司
湖北省科学技术
厅
全国高新技术企
领导小组办公室
湖北省经济和信
息化厅
省中小企业技术 湖北省经济和信
中心 息化厅
第二届“湖北精 湖北省市场监督
品” 管理局
制造业单项冠军 湖北省经济和信
企业 息化厅
专精特新“小巨
人”企业
学有限公司
全国高新技术企
领导小组办公室
湖北省科学技术
厅
隐形冠军培育企 湖北省经济和信
业 息化厅
发行人拥有应城、武汉、荆门三大生产基地,分别对应湖北吉和昌、武汉特
化、荆门吉和昌三家主体(全资子公司)。湖北吉和昌于 2023 年被认定为国家
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武汉特化于 2023 年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
企业,于 2024 年被认定为“2023 年度湖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荆门吉和昌
于 2024 年被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和湖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四)研发水平
按高新技术企业口径认定,2025 年度研发人员数量为 42 人,占最近一年平
均员工总数的比例为 10.32%。公司研发团队经验深厚,从事研发工作 5 年以上
人员占比达 25%以上,依托长期行业技术沉淀及稳定的研发梯队,形成了技术迭
代与产品创新的连续性支撑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金额累计 5,237.71 万元,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合计占
营业收入比例为 3.53%,平均研发投入金额 1,745.90 万元,最近一年研发投入金
额为 1,688.53 万元(在 1,500 万元以上),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复合增长率为-3.04%,
主要受研发需求、项目进度安排及具体投入节奏变化影响,呈现合理波动。报告
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及其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研发投入(万元) 1,688.53 1,753.03 1,796.14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3.19% 3.39% 4.10%
公司重视研发平台搭建及与各高校等科研机构合作研发工作,于 2020 年获
批“省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省级研发平台,努力推动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紧
密合作。公司牵头或参与的国家级及省部级等专项科研项目情况具体如下:
是否应用于
序 知识产
项目名称 级别 时间 成果 参与单位 工作内容 发行人产品
号 权归属
及产品名称
针对不饱和基
团改性功能型
聚醚大分子新
材料进行产品
形成新 研发,推动本项
不饱和基团 产品;申 目产品在装配
改性功能型 请发明 武汉特化(牵头 式建筑家装、水
国家 2020.07- 武汉特 是,特种表
级 2022.06 化 面活性剂
新材料的研 项,实用 程大学 电镀等领域的
发及应用 新型专 广泛应用,拓宽
利2项 产品更多的应
用领域,完成产
品中试、试车投
产,投放市场、
形成效益
开发低 VOC 水
性涂料用关键
形成新 助剂系列产品,
低 VOC 水 产品;申 掌握关键技术,
武汉特化(牵头
性涂料用关 2021.07- 请发明 武汉特 解决细分行业 是,特种表
键助剂的开 2023.12 专利 4 化 同类产品存在 面活性剂
程大学
发 项,实用 的技术瓶颈,完
新型 1 项 成中试、投产,
产品推广、投放
市场
是否应用于
序 知识产
项目名称 级别 时间 成果 参与单位 工作内容 发行人产品
号 权归属
及产品名称
磺化和酸化工
艺实现连续化
生产,产品收率
提高产 提高 10%,单位
锂电池电解 品品质, 生产成本降低
液添加剂 申请发 20%,三废排放
内酯新工艺 项,实用 上减少 50%以
研发 新型专 上,实现产品品
利3项 质提升(产品纯
度>99.9%、水
分<50ppm、酸
值<30ppm)。
(五)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项目
资产总额(万元) 74,463.07 70,033.22 69,174.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50,884.45 43,841.40 41,909.5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6.15% 16.55% 14.84%
资产负债率(合并) 31.66% 37.40% 39.41%
营业收入(万元) 52,906.64 51,738.25 43,827.43
净利润(万元) 6,532.19 5,634.63 5,621.2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6,532.19 5,634.63 5,621.2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78 0.66 0.65
稀释每股收益(元) 0.78 0.66 0.6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79% 12.94% 14.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 13.37% 12.41% 13.8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6,633.24 9,128.05 2,143.26
现金分红(万元) 0.00 0.00 0.0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3.19% 3.39% 4.10%
(六)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新能源产业政策及行业景气度变化风险
得益于锂电池行业、光伏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生产的新能源电池材料、水
性新材料系列产品业务量整体有所提高。近年来,以新能源汽车为代表的动力类
锂离子电池以及储能类锂离子电池在政策和市场的推动下得到较大发展,也是目
前锂电池需求增长的主要因素;光伏硅片产业亦随着光伏硅片切割技术创新、新
增光伏装机量的持续增长而保持蓬勃发展。但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产业链逐渐成
熟,国家的补贴政策有所调整,新能源汽车行业正从政策补贴所带来的蓬勃发展
阶段转向以市场需求为基础、技术创新为驱动的持续增长阶段,光伏行业景气度
亦与产业政策扶持力度密切相关。如果当前国家补贴退坡超过预期,或新能源电
池、光伏相关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下游行业发展景气度将受到一定影响,
进而对公司相关产品市场需求、销售价格等造成不利影响。此外,下游新能源电
池、光伏等行业市场波动性较高,产能布局较快,部分下游行业出现阶段性产能
过剩和开工率大幅波动的情况,对公司部分细分产品的销售产生阶段性的不利影
响,下游行业的深度波动调整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下滑。
(2)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在新能源产业政策以及全球巨大市场空间的推动下,近年来,新能源汽车产
业链以及光伏产业链得到了快速发展。新能源锂电池材料以及光伏材料一度出现
供不应求的市场局面。在此供需失衡态势下,材料价格一度飙涨,一方面促使原
有行业生产企业持续扩产,另一方面吸引行业相关企业进行业务转型或产业链延
伸布局。随着市场新增产能的释放,行业市场竞争有所加剧,个别产品存在行业
产能阶段性过剩的情况,出现市场价格的周期性下挫。尽管部分产品市场已经陆
续出清,产品价格已有所反弹,但在此过程中,若不能持续保证产品核心竞争优
势,公司将面临部分核心产品盈利水平下降的压力,进而影响公司业绩。
(3)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直接材料占自产产品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较高,报告期各期分别为
等,其中,环氧乙烷、丙烯醇等供应价格及稳定性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盈利能力
影响较大。受美伊冲突升级以及市场供需环境变化影响,石油化工相关产品价格
波动幅度较大,公司部分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亦出现相同变化趋势。报告期内,
公司原材料种类多,主要原材料亦相对分散,且与石油价格关联度较高的原材料
价格波动风险可大部分传导至下游客户。但若发生主要原材料供应短缺、价格大
幅上升、内部采购管理制度未能有效执行等情况,将可能导致公司不能及时采购
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或者出现原材料采购成本大幅上涨的情况,而原材料价
格波动风险不能及时有效地传导至下游产品销售单价,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
生不利影响,假设公司各类原材料全部上涨10%,且原材料价格波动均不向下传
导,公司综合毛利率下降约4.92%。
(4)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作为功能性添加剂,广泛应用于新能源电池、光伏硅片切割、
水性涂料、电子及通用电镀工程等领域,下游客户包括新宙邦、珠海赛纬、天赐
材料、龙电华鑫、德福科技、奥首材料、巴斯夫等产业链重要材料供应商,具有
“单位用量少,占下游产品成本低,但对其性能影响大”的特点。在此背景下,下
游客户对发行人功能性产品各项性能指标的稳定性及可靠性均提出较高要求,产
品质量表现将直接影响终端产品的性能及使用寿命,甚至于关乎消费者的生命安
全。完善的质量管控体系和优秀的产品质量稳定性是公司维护稳定客户关系的重
要基础。若公司未来在产品质量控制方面出现问题,将可能导致出现批量退换货
或客户索赔的情形,进而影响现有客户关系、损害公司品牌形象,对公司的生产
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1)综合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1.59%、27.28%和28.64%。受下游市
场景气度变化以及细分市场竞争加剧影响,公司部分核心产品的销售价格有所下
降,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整体亦有所下降。随着下游锂电市场逐渐恢复良性
快速增长,同时公司紧跟市场需求变化趋势,不断加强内控管理,调整产品结构,
在一定降价可能。如果未来公司不能持续加强成本管控,充分发挥规模效应,不
断拓展高附加值产品、紧跟行业发展趋势优化调整产品结构、有效传导原材料价
格波动风险,公司综合毛利率存在一定程度下滑的风险。
(2)应收账款无法收回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6,777.17万元、7,568.07万元和
能源客户信用账期相对较长,随着新能源相关材料业务的扩张,报告期各期末公
司应收账款余额整体呈增长趋势。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形势、新能源行业发展前景
等发生不利变化,客户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困难,或无法妥善安排周转资金,公司
可能存在应收账款收回时间延长,甚至无法收回而形成坏账的风险,从而对公司
资金使用效率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7,580.29万元、7,564.49万元和
公司产线阶段性升级改造以及业务规模扩张,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余额整体
呈增长趋势。受市场竞争加剧、下游成本管控压力传导以及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
素影响,未来公司产品市场价格可能出现下降,亦不排除出现客户违约撤单的情
况,进而导致各类存货出现贬值。公司将面临合同亏损及存货跌价的风险,从而
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4)税收政策变动风险
报告期内,子公司湖北吉和昌、武汉特化以及荆门吉和昌为高新技术企业,
报告期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子公司武汉国贸以及苏
州吉之美享受小型微利企业20%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若国家有关政策发生变
化或公司未来无法满足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公司将无法享受前
述企业税收优惠,会对公司净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存在少部分境外市场销售
业务,出口产品销售适用“免、退”政策,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为13%。如果未
来国家调整出口退税税率或进口国调整关税税率,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
一定不利影响。
公司一直致力于表面与界面处理行业相关精细化学品研发以及下游应用领
域拓展。随着下游应用行业不断发展,其对专用精细化学品性能需求愈发提高,
多元化、定制化、专业化以及绿色化逐渐成为主流趋势。在此背景下,公司主要
面临以下三类技术研发及新产品创新风险:
(1)下游行业技术创新替代风险
随着下游行业不断发展创新,主要产品技术亦在不断迭代,颠覆性技术的出
现或突破,可能带来整个产业链的材料需求变革。例如,一方面,近年来新型电
池技术如固态电池、氢燃料电池、钠离子电池等日新月异,可能会对现有的锂离
子电池产业体系产生冲击;另一方面,随着锂离子电池自身工艺技术的革新,锂
电池材料如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锂电铜箔添加剂的市场需求亦可能会发生变
化,如果公司未来不能紧跟下游行业发展趋势,及时实现技术进步、转型或进行
产品前瞻性布局,经营业绩将受到较大不利影响。
(2)自身技术创新风险
表面工程化学品、新能源电池材料及特种表面活性剂等产品的研发包括市场
调研、工艺选定和配方筛选、实验室小试和中试试验等过程,周期较长,投入较
大。如果公司未来不能继续保持技术创新和工艺改进,及时响应市场和客户对先
进工艺和产品的需求,或技术创新不及预期,或产品研发方向出现偏差,将对公
司市场竞争力和生产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新产品业务拓展不及预期风险
为提高核心竞争力,培育新的业绩增长点,近年来公司围绕环氧衍生新材料、
磺内酯衍生新材料、乙炔衍生新材料相关合成及应用技术体系持续开发新产品、
新工艺,不断拓展新应用领域,例如新开发MPS、SAPS等新能源电池材料以及
JC-002、ST-001等特种表面活性剂,将产品拓展至PCB沉铜、半导体清洗等应用
领域。经过多年的研发投入和技术沉淀,上述产品中部分已实现小批量试产,部
分仍需要进一步优化工艺甚至产业化认证,如果未来公司新产品市场拓展不及预
期,或新工艺短时间难以实现大规模量产,则新产品业务拓展将存在不及预期的
风险。
(1)核心技术泄密及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核心技术及核心技术人员是公司在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地位的重要战
略资产。近年来,公司取得了大量的研发成果,并形成一系列带有自身特色的核
心技术,多数研发成果已通过申请专利的方式获得保护,部分研发成果尚处于专
利的申请过程中。如果该等研发成果或核心技术泄密或受到侵害,将给公司生产
经营带来不利影响。截至本保荐书出具日,公司共有5名核心技术人员,其对新
产品、新工艺创新、提升产品性能以及优化生产工艺等方面至关重要。随着市场
竞争日趋激烈,行业内企业对技术人才的需求日益迫切。如果公司未能持续加强
人才培养并完善激励机制,则公司将存在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2)安全生产及环保风险
公司生产会产生一定数量的废水、废气、废渣,部分原料为易燃、易爆、腐
蚀性或有毒物质。若因物品保管及操作不当、设备故障或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安
全事故或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将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此外,一方面,
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和国家安全管理标准或环保政策要求提高,公司未来可能需
进一步加大安全和环保投入,进而影响公司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公司细分产
品种类繁多,环评批复对各生产基地的总产量以及细分产品产量设有一定限制,
上述产品方案与市场动态需求可能存在不匹配。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细分产品生产
量超过批复产能的情况,现已通过产能压降、项目技改等方式进行整改并由主管
部门出具证明认可,压降产量对公司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经测算压降产量
整改措施预计 2026 年减少营业收入合计不超过 450 万元,减少毛利合计不超过
化产品结构,则有可能被限产、停产或面临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生
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及部分子公司未及时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监控化学
品生产特别许可证书。虽然截至目前前述违规事项已完成相关整改工作,并未因
此发生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未产生严重后果,但仍不排除因整改前的瑕疵行为
被主管机关采取行政处罚的风险,经测算,前述行政处罚的风险敞口合计为被罚
没收入 147.13 万元并处以 40 万元-85 万元罚款。与此同时,若将来公司未持续
关注、及时办理安全生产经营、环境保护等相关资质和许可证书,未持续全面履
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相关监管要求,存在因此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
罚之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控制权分散及不当控制的风险
截至本保荐书出具日,宋文超和戴荣明合计控制公司62.29%股份,双方通过
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对公司构成共同控制,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一方面,
公司单一股东股权比例较为分散。若《一致行动协议》后续解除或失去效力,公
司存在控制权变化的风险;另一方面,若共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投资决策、人事任免等方面出现较大误判或不当干预时,可能会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利益。
(1)募投项目无法及时、充分实施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年产1.2万吨光伏材料、表面处理化学品和相关副
产品项目;年产2,000吨集成电路用电镀化学品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
流动资金。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外部环境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宏
观政策及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行业竞争加剧、全球经济政治局势发生重大变
动等情况发生,可能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无法按计划顺利实施,或实施运
营情况不及预期收益的风险。
(2)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无法完全消化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主要用于新增产能,既包括现有优势产品的产能扩充,亦包括
少量新产品的产能新增。如果未来市场需求增长不及预期或新产品业务开拓速度
偏慢,将使公司面临新增产能不能完全消化的风险,进而影响募投项目的收益实
现。
(3)每股收益被摊薄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一方面,本次募投项目大部分属于资本性支出,由于项目存在实施周期,新
增产能释放存在爬坡期,研发中心产生效益也存在时滞性,合理预期短期内募投
项目难以完全释放经济效益,同时固定成本短期内的大幅提升甚至于可能导致存
货出现跌价损失;另一方面,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绝对值
将会在短期内显著增加。在此背景下,募投项目的实施可能导致发行后短期内公
司出现每股收益被摊薄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采用财务与市
值相结合的指标。公司新股估值受到宏观经济形势、市场流动性、投资者认购意
愿等外部因素的影响以及公司业务与财务状况等内在因素的影响。公司可能面临
因发行新股认购不足、未能达到预计市值上市条件等原因而导致发行中止甚至发
行失败的风险。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2,800.00 万
股(含本数,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
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
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初始发行股票数量的 15%
(即不超过 420.00 万股);包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
发行股数
股票数量在内,公司本次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数
量不超过 3,220.00 万股(含本数);本次发行不涉及公司原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最终发行数量经北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
证监会注册同意后,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协商确
定。
公司将采用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合
格投资者网上竞价、网下询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
定价方式
价方式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
管要求协商确定。
每股发行价格 以后续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
采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网上
发行方式 竞价或网下询价等方式或届时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
认可的其他方式。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的,已开通北京证券交易
发行对象 所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
止认购的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三、保荐机构项目组人员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
李建国先生: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总监,硕士研究生学历,保荐代
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2015 年加入国信证券从事投资银行工作,
曾参与或负责丽臣实业(001218.SZ)、航天软件(688562.SH)等 IPO 项目,京
威股份(002662.SZ)公司债项目,淇诺科技(839004.NQ)、力德气体(839817.NQ)、
华商智汇(839088.NQ)、净诺科技(871328.NQ)、爱培科(836630.NQ)等新
三板推荐挂牌项目,华鸿科技(873804.NQ)、大富装饰(832320.NQ)新三板
定增项目,以及深圳燃气(601139.SH)资产收购项目。
郭昱先生: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总监,硕士研究生学历,保荐代表
人,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2015 年加入国信证券从事投资银行工作,曾
参与或负责晨曦航空(300581.SZ)、奥士康(002913.SZ)、丽臣实业(001218.SZ)、
航天软件(688562.SH)等 IPO 项目,中国宝安(000009.SZ)公司债、供销大集
(000564.SZ)重大资产重组、东方时尚(603377.SH)可转换公司债券、华昌达
(300278.SZ)收购、驱动人生(835315.NQ)新三板定增等项目。
(二)项目协办人
陈秋静女士: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高级经理,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
计师,税务师。曾任职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参与多个
公司财务报表审计与 IPO 审计项目。
(三)项目组其他成员
张鹏先生: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总监,硕士研究生学历,保荐代表
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ACCA。2015 年起从事投资银行工作,曾
参与或负责科信技术(300565.SZ)公司债项目,贝特利(834488.NQ)、申大
科技(837578.NQ)、爱力领富(838876.NQ)、天津普友(837734.NQ)等新三
板项目的挂牌,仕净科技(301030.SZ)IPO 项目以及歌力思(603808.SH)收购
法国 IRO 品牌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朱思越先生: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高级经理,硕士研究生学历,2024
年加入国信证券从事投资银行工作。
荣茂森先生: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高级经理,硕士研究生学历,2021
年加入国信证券从事投资银行工作,曾参与永福股份(300712.SZ)非公开发行
股票项目等。
高文孟女士: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高级经理,硕士研究生学历,2022
年加入国信证券从事投资银行工作,曾参与航天软件(688562.SH)IPO 项目等。
孙浩椋先生: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高级经理,硕士研究生学历,2023
年加入国信证券从事投资银行工作,曾参与航天软件(688562.SH)IPO 项目等。
蔡其龙先生: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总监,硕士研究生学历,保荐代
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拥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2015 年加入
国信证券从事投资银行工作,曾参与或负责禾信仪器(688622.SH)、强瑞技术
(301128.SZ)、航天软件(688562.SH)等 IPO 项目及伊发电力(870154.NQ)、
沃土生物(836318.NQ)、沃科合众(835091.NQ)、三合股份(871097.NQ)、
三一学院(870999.NQ)等新三板推荐挂牌项目。
上述人员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25 号国信金融大厦 33 层
邮编:518000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1766
四、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经核查,国信证券作为保荐机构不存在下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
形:
(一)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或者通过参与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
况;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保荐机构或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原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
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五、保荐机构承诺
本保荐机构承诺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贵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人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
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并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同意向贵所保荐吉和
昌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结论具
备相应的保荐工作底稿支持,并承诺自愿接受贵所的自律监管。
六、发行人已就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了法定的决策程序
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关于制定<武汉吉和昌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等与
本次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相关的议案。
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关于制定<武汉吉和昌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等与
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并同意授权董事会处理与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有关的
具体事宜。
于<延长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
上市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
请公司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
有效期>的议案》,将本次发行上市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本次发行上市事宜有效期继续延长12个月。
综上,本次发行经吉和昌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决策程序。
七、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是否符合北交所上市条件的说明
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是否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
市条件进行了逐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符合《上市规则》第 2.1.2 条第(一)项的规定
发行人于 2015 年 3 月 1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2021 年 4
月 7 日终止挂牌,此后于 2025 年 4 月 3 日重新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2025 年 5 月进入创新层,发行人已挂牌满 12 个月且为创新层挂牌公司。发
行人符合《上市规则》的第 2.1.2 条第(一)项规定。
(二)符合《上市规则》第 2.1.2 条第(二)项的规定
本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是否符合《证券法》(2019 年 12 月 28 日修订)
规定的发行条件进行了逐项核查,核查结论如下:
(1)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发行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4)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
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5)发行人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发行人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1)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发行人于 2015 年 3 月 1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2021 年 4
月 7 日终止挂牌,此后于 2025 年 4 月 3 日重新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2025 年 5 月进入创新层,发行人已挂牌满 12 个月且为创新层挂牌公司,符
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2)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的规定
发行人依法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选聘了独立董事,聘任了总经理、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根据公司生产经营业务设置了
相关的职能部门。发行人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决定不再设置监事
会及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事会的相关职权。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
良好的组织机构,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的规定。
(3)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项的规定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报告期内连续盈利,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持续经
营能力,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项的规定。
(4)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三)项的规定
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三)项的规定。
(5)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四)项的规定
经核查,发行人依法规范经营,报告期内未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重大违法违
规行政处罚,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四)项规定。
(6)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最近三年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
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
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
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一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符合
《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综上,发行人符合《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发行条件。
(三)符合《上市规则》第 2.1.2 条第(三)项的规定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规则》第 2.1.2 条第(三)项的规定。
(四)符合《上市规则》第 2.1.2 条第(四)项的规定
本次拟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2,800.00 万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
售选择权,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3,220.00 万股),发行数量不低于 100
万股,发行对象不少于 100 人。发行人符合《上市规则》第 2.1.2 条第(四)项
的规定。
(五)符合《上市规则》第 2.1.2 条第(五)项的规定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为 8,333.08 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 2,800.00
万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3,220.00 万股),
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 3,000 万元。发行人符合《上市规则》第 2.1.2 条第(五)
项的规定。
(六)符合《上市规则》第 2.1.2 条第(六)项的规定
公开发行后,发行人股东人数预计不少于 200 人,公众股东持股比例预计不
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 25%。发行人符合《上市规则》第 2.1.2 条第(六)项的规
定。
(七)符合《上市规则》第 2.1.2 条第(七)项及 2.1.3 条的规定
发行人预计市值不低于 2 亿元;发行人 2024 年度、2025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
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12.41%、13.37%,符合“预计市值不低于 2 亿元,
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 1500 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8%”的
规定。
综上,发行人符合《上市规则》第 2.1.2 条第(七)项及 2.1.3 条第(一)项
的标准,即“预计市值不低于 2 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 1,500 万元且加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8%”。
(八)符合《上市规则》第 2.1.4 条的规定
本次发行上市符合《上市规则》第2.1.4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
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
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计委员会成员)、原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
处罚;或未因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
司、证券交易所等自律监管机构公开谴责;
原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未消除;
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并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
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并披露中期报告;
性、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具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不存在发行人
利益受到损害等其他情形。
(九)符合《上市规则》第 2.1.5 条的规定
本次发行上市无表决权差异安排,符合《上市规则》第2.1.5条的规定。
综上所述,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的各项条件。
八、发行人创新发展能力的核查意见
(一)发行人创新发展能力
发行人以表面工程化学品产业为根基,通过特色起始原料衍化、构效关系推
演等方式,逐步构筑形成了基于环氧衍生新材料、磺内酯衍生新材料、乙炔衍生
新材料三大合成及应用技术体系的数百种中间体、添加剂产品矩阵,重点覆盖表
面工程化学品、新能源电池材料及特种表面活性剂三大业务板块的业务发展生
态,具备较强的创新发展能力。
(在3%以上),平均研发投入金额1,745.90万元(在1,000万元以上),最近一年
研发投入金额为1,688.53万元(在1,500万元以上),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复合增长
率为-3.04%,主要受研发需求、项目进度安排及具体投入节奏变化影响,呈现合
理波动。2025年公司研发人员42人(在10人之上),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10.32%。
发行人重视合作研发,与华中科技大学、湖北大学等高校建立了稳定的合作研发
机制,同时发行人于2020年获批“省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省级研发平台,并于报
告期内牵头承担了1项国家级科技专项和2项省部级科技专项。此外,发行人制定
并实施了研发相关奖励制度并设有员工持股平台,截至2025年末共有6名研发人
员参与了股权激励计划。
相关的发明专利(I类知识产权)。发行人重点突破锂电铜箔添加剂、锂电池电
解液功能助剂等关键材料,深度绑定下游头部客户,成为相关产品国内市场主要
供应商之一。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前十大客户其中知名企业数量为6个,其
中3家为A股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3家为行业内知名企业,发行人已覆盖该等细
分行业的主要下游客户,核心产品已进入宁德时代、比亚迪、隆基绿能等主流行
业龙头企业的合格供应链体系,并形成稳定合作,实现对产业链头部企业的深度
渗透。截至目前,发行人拥有三大研发与生产基地,获有省级科技进步奖,拥有
包括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隐形冠军培育企业、瞪羚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等19项主管部门资质认定。
炔衍生新材料三大合成及应用技术体系,具备对于羟基、氨基、磺内酯、磺酸基
团等基团的自主设计和定向修饰能力,能够通过对该等基团的设计实现产品的特
种功效(例如,亲水性、润湿性、分散性、增溶性、晶粒细化、应力控制等)。
发行人自主研发掌握了特种聚醚催化合成技术、定向修饰技术、后处理精制技术、
磺内酯衍生新材料合成及改性技术等多项产品研制合成技术,研发生产的同类产
品品质接近或达到国际化工巨头巴斯夫、拉西格的品质水准,相关技术创新优化
使得产品的电导率、稳定性等品质在国内同行业具备相对明显的优势。该等主要
技术创新目前已形成51项发明专利,是发行人产业链延伸拓展、产品开发及迭代
的底层基础。
微通道工艺技术、磺内酯衍生新材料工艺技术、乙炔衍生新材料三相反应工艺技
术。通过外循环、气液接触、微通道连续流等工艺创新,解决传统间歇釜式反应
反应效率低、放热安全等问题;通过对酸化、浓缩、提纯、三相反应等环节的设
备进行自主改造和工艺优化,实现产品收率、生产效率、产品品质的明显提升,
构成了相关产品在业内竞争之优势。该等主要工艺创新目前已形成3项发明专利
和28项实用新型专利。
面活性剂三大核心板块进行产品更迭开发及应用领域开拓,一方面参考国际化工
巨头产品进行对照研究,一方面基于对构效关系的深度理解,针对下游应用及客
户需求进行差异化产品开发,实现“老产品触达新应用,老应用扩充新产品”。目
前,发行人表面工程化学品主要对标巴斯夫等国际巨头进行产品开发及储备,部
分产品指标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1,3-PS、SPS等主要产品通过原有储备产
品改造升级的方式进入新能源材料领域,并切入行业头部客户供应链体系,实现
产品应用拓展;近年来,发行人年均开发10余种特种表面活性剂产品,并在光伏
切割液、锂电铜箔等领域扩大储备产品(能够满足各种特定功能的产品,以应对
未来市场需求)布局。发行人现有产品及储备产品数百种,在不断提升现有产品
品质和稳定性的同时,积极拓展半导体清洗、锂电隔膜、水性聚氨酯等新应用领
域。
为广阔,是发行人业务持续增长之基础,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销量年复合增长
率达到15%;(2)新产品及新应用领域方面,发行人依托技术及工艺以及产品
创新能力,不断开发和储备新产品,提升现有产品品质,拓展新应用领域,发行
人目前已经开发并具备生产能力的产品合计500多种,每年约有10-20种新产品陆
续推出,近年来开拓了锂电、光伏等新兴行业,并正在逐步开拓水性聚氨酯、半
导体及PCB等新应用领域;(3)客户开发方面,发行人持续深化大客户合作策
略,报告期内新客户数量年增加逾500家,且在高价值新客户获取方面取得良好
进展,目前已与锂电、光伏等高进入壁垒行业下游头部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
系,客户粘性较高,近期另有多家头部客户陆续通过认证。发行人业务发展具备
成长性。
(二)核查过程
保荐人对发行人的创新发展能力进行了详细核查,具体如下:
投入等数据,计算研发投入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
的工作内容等情况;访谈发行人研发部门及财务人员,了解发行人研发机构设置
及职能,核查发行人研发人员认定是否准确,计算发行人研发人员占比;
了解合作研发模式具体情况;
的申请文件、实验记录、专利证书、验收文件等,获取发行人专利激励机制的文
件,奖励的发放审批文件,获取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和盛投资的工商档案、营业
执照、合伙协议等文件,获取发行人股权激励所有款项的支付凭证;
专利在主营业务中的应用情况;
行人出货明细,测算发行人的占有率;
信息,如是否属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等;实地走访主要客户,了解主要客户和
发行人的合作情况,是否进入其供应商体系;
(三)核查结论
经核查,发行人在产品和技术方面具有较强的持续创新能力,发行人具备核
心竞争力,拥有较强的创新发展能力,发行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北交所定位要
求。
九、对发行人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
事项 安排
国信证券将根据与发行人签订的保荐协议,
(一)持续督导事项 在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当年的剩余时间及以后
强化发行人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
意识,认识到占用发行人资源的严重后果,
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发行人决策机制。
事项 安排
建立对高管人员的监管机制、督促高管人员
与发行人签订承诺函、完善高管人员的激励
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
与约束体系。
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 需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经董事会(或股东
意见 会)批准。
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 行人负责信息披露的人员学习有关信息披露
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要求和规定。
建立与发行人信息沟通渠道、根据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的管理协议落实监管措施、定期对
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和督促。
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的要求规范发
行人担保行为的决策程序,要求发行人对所
并发表意见
有担保行为与保荐人进行事前沟通。
按照保荐制度有关规定积极行使保荐职责;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人的权利、履行持续
严格履行保荐协议、建立通畅的沟通联系渠
督导职责的其他主要约定
道。
(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配合保荐人履 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持续对发行人进
行保荐职责的相关约定 行关注,并进行相关业务的持续培训。
(四)其他安排 无
十、保荐机构的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25 号国信金融大厦 33 层
邮编:518000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1766
十一、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十二、保荐机构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结论
在充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的基础上,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
册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有关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
鉴于上述内容,本保荐机构推荐发行人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请予批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上市保荐书》之签
字盖章页)
项目协办人:
陈秋静
年 月 日
保荐代表人:
李建国 郭 昱
年 月 日
内核负责人:
曾 信
年 月 日
保荐业务负责人:
鲁 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张纳沙
年 月 日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