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455 证券简称:汇隆活塞 公告编号:2026-038
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发行方式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为 3.15 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 135,45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23,269,528.34 元,到账时间为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 2026 年 5 月 31 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计划投 累计投入募集 投入进度(%)
募集资金 实施主
序号 资总额(调整后) 资金金额 (3)=(2)/
用途 体
(1) (2) (1)
轨道交通
及船舶关
产线扩建
项目
中速内燃
机活塞设
发中心项
目
补充流动
资金
合计 - - 142,436,372.68 72,143,840.94 50.65%
截至 2026 年 5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如有):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专户账号 金额(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
大连汇隆活塞
份有限公司大连 21250161006300003424 66,139.56
股份有限公司
金州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
大连汇隆活塞
限公司大连金州 298683471294 25,399.95
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营业部
招商银行股份有
大连汇隆活塞
限公司大连金普 411903840410108 4,783,470.21
股份有限公司
新区支行
合计 - - 4,875,009.72
注:差额系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已支
付发行费用、承销费增值税、存款利息、现金管理收益及银行手续费等事项导致。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根据《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
安排,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轨道交通及船舶关键铸
件生产线扩建项目、中速内燃机活塞设计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由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
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在上述额
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
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等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低风
险理财产品,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决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
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现金管理的议案》,2026 年 6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现金管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会进行审议的重大事项标准为:(一)交易涉
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以上,且超过 5000 万的。公司 2025 年经审计资产总额为 387,823,903.09 元,
净资产为 344,219,235.80 元,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额度为不超过 5,000
万元,未达到上述标准,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无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三)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
较大,不排除该投资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相关产品,因
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
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通过适度现金管理,
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
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能够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利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本金安全的产品可以提高资
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因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该事项无需股东会审议,
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不会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
议》
(三)《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