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26-030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于 2026 年 6 月 15 日下午 15:00 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后海滨路
七届董事会董事长郑梓微女士主持,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96,027,2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2022%。
其中: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7865%。
表有表决权股份 31,675,1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56%。
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 453 名,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26,111,2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76%。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
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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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记名投票表决,表决
情况如下:
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393,644,1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8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5%。
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23,728,125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103%;反对 2,293,8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189%;弃权 89,3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8%。
表决结果:同意 393,672,7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6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0%。
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23,756,725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330%;反对 2,291,0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167%;弃权 63,5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票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123,514,3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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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权 8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7%。
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23,514,325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408%;反对 2,510,3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05%;弃权 86,6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7%。
关联股东海南时代榕光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孝义市富源金来热
源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合计持有的股份数 269,916,059 股不计入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
票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123,482,0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2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20%。
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23,482,025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152%;反对 2,500,6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29%;弃权 128,6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20%。
关联股东海南时代榕光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孝义市富源金来热
源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合计持有的股份数 269,916,059 股不计入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黄晓静律师和颜一然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
会现场会议并进行见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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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