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36 证券简称:红塔证券 公告编号:2026-029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 6 月 15 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155 号附 1 号红塔大厦 16
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4,693,233,706 股,即总股本 4,716,787,742 股扣除
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回购的股份数 23,554,036 股。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
等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景峰先生主持会议,符
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3,751,112,290 99.8793 4,137,130 0.1101 392,790 0.0106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审议《红塔
证券股份有限公
理人员薪酬管理
制度》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冯楠、白猗歆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决议合
法、有效。
特此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