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47 证券简称:诺思兰德 公告编号:2026-063
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单元会议室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董事许日山、许兰瑛、肖翔、刘荣耀、任自力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
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签订<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合同>的议案》
公司与江苏耀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就塞多明基注射液(商品名:华索灵)的
委托生产事宜,拟签订《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合同》,约定自合同生效
之日起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止,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塞多明基注射液(商品名:
华索灵),委托生产期间委托生产费用金额累计不低于 9,000 万元,具体条款以
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
披露的《拟签订重要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4)。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
投项目”)实施期间,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
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
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6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于 2026 年 7
月 1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
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
编号:2026-066)。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
议》
;
(二)《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
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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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