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78 证券简称:辰奕智能 公告编号:2026-022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辰奕智能”)于 2026 年 6 月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以及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和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股权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意见。
(二)2025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5 年 5 月 10 日至 2025 年 5 月 19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并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公告
编号:2025-022)。
(四)2025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 2025 年股
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23)。
(五)2025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向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
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六)2026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注销
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
调整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的议案》,涉及注销共计 527,142 份(调整后)股票期权,回
购注销共计 190,003 股(调整后)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共计 527,142 股(调整后)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注销/回购注销/作废相关事项进行
了核实并发表意见。
二、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情况
说明
(一)调整原因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8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 2025 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81,485,391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计转增股本 24,445,617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105,931,008 股。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相关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
进行调整。
(二)调整方法
如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行权前/完成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
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数量进行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
量);Q 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
调整后,股票期权数量=87.7429×(1+0.3)=114.0658 万份;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87.7429×(1+0.3)=114.0658 万股。
如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行权前/完成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
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
票期权、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行权价格/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授予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
格/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调整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26.715 -0.25)÷(1+0.3)=20.358 元/份;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7.685 -0.25)÷(1+0.3)=13.412 元/股。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上述调整属于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
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调整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认真审查,我们认为:鉴于公司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本次对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进行调
整在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议案内容及审批程
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对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和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及其涉及的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项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调整、注销、回购注销及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