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奕智能: 关于注销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15 19: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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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578       股票简称:辰奕智能         公告编号:2026-024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辰奕智能”)于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未成就及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
具备激励资格等原因,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 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或“本激励计划”) 和《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因上述原因不得行权的 527,142
(调整后)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办理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
表了意见。
  (二)2025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5 年 5 月 10 日至 2025 年 5 月 19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
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并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披露了《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
及核查意见的说明》(公告编号:2025-022)。
  (四)2025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23)。
  (五)2025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关于向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权益
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六)2026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
案》《关于注销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5 年股权激
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的议案》,涉及注销共
计 527,142 份(调整后)股票期权,回购注销共计 190,003 股(调整后)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作废共计 527,142 股(调整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注销/回购注销/作废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说明
  (一)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
  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12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
需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
期对应考核年度为 2025 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年度营业收入环比增长率(A)
  行权期     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行权期     2025 年                20%          12%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对应行权比例(X)
                     A≧Am                  X=100%
年度营业收入环比增长          15%≤A<Am               X=80%
   率(A)             An≤A<15%               X=70%
                      A<An                 X=0%
 注:1、上述“营业收入”为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下同。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
票期权全部由公司注销,不得递延至下一年度。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 2025 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
未成就,公司需对所有激励对象不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数量
  本次拟注销 1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资格所涉及的已获
授但尚未行权的 118,131 份(调整后)股票期权;本次拟注销 113 名激励对象(不
含已离职人员)因不满足行权条件所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为 409,011 份(调
整后)。
  综上,前述情形合计应注销股票期权数量为 527,142 份(调整后),占当前
公司总股本 0.50%,涉及激励对象共计 125 人。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影响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
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依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
案)》及《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12 人因个人
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意公司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18,131 份
(调整后)股票期权;同时,鉴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设定的业绩考
核目标未成就,同意公司对所有激励对象(不含已离职人员)不满足行权条件的
  本次因考核条件未达标及激励对象离职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注销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回购注销及其涉及的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经股东会审议通
过;
关规定;
票作废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励计划调整、注销、回购注销及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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