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4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财金”)、山
东济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新产发”)应当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及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条件。其中,齐鲁财金拟转让股份至济新产发引致的权益变动完成后将导致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以及完成相
关法律法规要求可能涉及的其他批准或核准。最终是否能够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常铝股份”)于近
日收到齐鲁财金编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济新产发编制的《详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齐鲁财金拟转让股份至济新产发
容,齐鲁财金拟以将其所持有的公司231,110,118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转让总价款合计为人民币1,338,127,583.22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
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二)齐鲁财金拟转让股份至济南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济南产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根据协议内容,齐鲁财金拟以将其所
持有的公司 37,717,425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65%)以非公开协议转
让方式转让给济南产发,转让价格为 4.72 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于同一实际控制人下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26-036)。
上述两项交易相互独立,互不为前提条件。其中,齐鲁财金拟转让股份至济
新产发引致的权益变动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二、受让方情况简介
(一)受让方-济新产发基本情况
名称 山东济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济南市起步区崔寨街道中科新经济科创中心 3-2 号楼 399 室
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
实缴资本 423,747.58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100MACWFBKR8H
成立日期 2023 年 8 月 31 日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园区管理服务;住房租赁;
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建筑材料销售;城市绿化管理;土地整
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经营范围
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期限 长期
通讯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起步区崔寨街道中科新经济科创中心 3-2 号楼 399 室
(二)受让方-济南产发基本情况
名称 济南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十路 7000 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 4 区 5
主要经营场所
号楼 20 层
注册资本 18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100MA3C6E1J6W
成立日期 2016 年 2 月 5 日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
务;园区管理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信息咨询
经营范围 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财务咨询;
非融资担保服务;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长期
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十路 7000 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 4 区 5
通讯地址
号楼 20 层
三、权益变动前后情况
股份转让前 股份转让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有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比例
(股) (%) (股) (%)
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08,801,569 29.90 39,974,026 3.87
山东济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 231,110,118 22.38
济南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37,717,425 3.65
注:1、上述权益变动涉及两项交易,即齐鲁财金拟转让股份至济新产发(以
下称“交易 1”)、齐鲁财金拟转让股份至济南产发(以下称“交易 2”)。两
项交易相互独立,互不为前提条件。
更为山东济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变更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
发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双方系一致行动
人。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的情形。上述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的正
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相
关承诺的情形。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各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以及完成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可能涉及的其他批准或核准。最终是否能够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