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
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的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根据《激励计划》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8人,本次可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4.56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20%。本次拟解除限售的28
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合规,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上述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
相关事宜,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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