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6-019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
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
选举。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
立董事6名(含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另行选举产生),
独立董事3名。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审查,公司于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提名胡智彪先生、胡智雄先生、胡锋先生、
胡浩亨先生、胡敏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
历见附件);同意提名李海峰先生、毛骁骁先生、杨隽萍女士为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并采用累
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公司将另行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
同组成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数
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兼任境内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三家,并均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相关培训证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
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
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胡智彪先生,中国国籍,1970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
年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兼任浙江道明新材料有限公司、
浙江龙游道明光学有限公司、浙江道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道明
科创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道明超导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华威新材料
有限公司等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浙江长荣化工有限公司经理;
道明交安(浙江)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奥浦迪克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南京迈得特光学有限公司董事;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胡智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3,671,702 股,胡智彪先生和第
七届董事候选人胡智雄先生为兄弟关系,两人通过浙江道明投资有限
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49,600,000 股,两人系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胡智彪先生与第七届董事候选人胡浩亨先生为
父子关系,与候选人胡锋先生、胡敏超先生为叔侄关系。除此之外,
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胡智彪先生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
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
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
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胡智雄先生,中国国籍,1962年生,高级经济师,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2007年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现兼任浙江道明
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高得宝利新材料有限公司、惠州骏通新材
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惠州道明华威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经理;
浙江道明新材料有限公司、杭州道明科创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道明
超导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胡智雄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4,191,702 股,胡智雄先生和第
七届董事候选人胡智彪先生为兄弟关系,两人通过浙江道明投资有限
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49,600,000 股,两人系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胡智雄先生与第七届董事候选人胡锋先生、胡
敏超先生为父子关系,与胡浩亨先生为伯侄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胡智雄先生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
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
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
胡锋先生,中国国籍,1985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20年7
月起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兼任杭州黑钻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
长,浙江长荣化工有限公司、合肥首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杭州璟明
控股有限公司监事。
胡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妻吴之华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雄先生之子,与实际控制人、第七届董事候选人胡智彪先生为叔侄关
系,与候选人胡敏超先生为兄弟关系,与候选人胡浩亨为堂兄弟关系。
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胡
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
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胡浩亨先生,1996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2021年6月进入本公司,2023年1月担任公司董事,现负责统筹
杭州道明科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及海外事业部、信息数据中心相关工作。
现兼任杭州璟明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浙江长荣化工有限公司监
事,道明反光泰国公司、道明控股新加坡公司、道明集团新加坡公司、
道明反光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胡浩亨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736,370股,胡浩亨先生系公司
实际控制人、第七届董事候选人胡智彪先生之子,与公司实际控制人、
第七届董事候选人胡智雄先生为伯侄关系,与候选人胡锋先生、胡敏
超先生为堂兄弟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胡浩亨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
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胡敏超先生,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1
年进入公司,曾任采购部经理等职务,现主要负责龙游生产基地经营
管理工作,兼任浙江高得宝利新材料有限公司经理,惠州骏通新材料
有限公司、惠州道明华威科技有限公司监事,道明控股新加坡公司、
道明集团新加坡公司董事。
胡敏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9,830,000股,胡敏超先生系公司
实际控制人、第七届董事候选人胡智雄先生之子,与实际控制人、第
七届董事候选人胡智彪先生为叔侄关系,与候选人胡锋先生为兄弟关
系,与候选人胡浩亨为堂兄弟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胡敏超先生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
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
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海峰先生,中国国籍,1965 年生,光学工程博士,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2002 年 12 月至 2025 年 9 月担任浙江大学光电科学与工
程学院教授。曾任浙江大学嘉兴研究院研究员,现兼任杭州麦乐克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顾问,杭州光粒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玉之泉精密
仪器有限公司董事,杭州玉之泉控股有限公司监事,杭州玉之泉精密
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江涵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实控人,杭州柏纳光电有限公司实控
人。2023 年 7 月起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海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单位工作,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
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
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
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有关规定。
毛骁骁先生,中国国籍,1978 年生,国际法博士,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2007 年 9 月至今任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讲师;现兼任北京
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杭州超现体科技有限公司创业导
师与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毛骁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单位工作,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
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
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
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有关规定。
杨隽萍女士,中国国籍,1971 年生,会计学博士后,注册会计
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棒杰控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
浙江理工大学会计专硕 MPAcc 办公室主任、教授、硕士生导师,联众
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任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杨隽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单位工作,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
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
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
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