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6-040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了第九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
议案》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2810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130,209,496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币种下同) ,发
行价格为5.25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3,599,854.00元,扣除各
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655,741.52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对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中汇会验
[2024]9379号) 。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有关规定,公司、保荐人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二、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分别为“基于自研芯片的数字
孪生工业控制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大交通领域数字化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项目”“无人感知技术研发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以上募投项目原实施地点
为“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众合科技青山湖科技园”。现拟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具
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本次增加前实施地点 本次增加后实施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众合
基于自研芯片的数字孪生工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 科技青山湖科技园、浙江省
业控制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 众合科技青山湖科技 杭州市滨江区众合科技智
目 园 造未来产业基地(滨江区 浦
沿单元EJ040503-11地块)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众合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 科技青山湖科技园、浙江省
大交通领域数字化关键技术
众合科技青山湖科技 杭州市滨江区众合科技智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园 造未来产业基地(滨江区 浦
沿单元EJ040503-11地块)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众合
无人感知技术研发项目 众合科技青山湖科技 科技青山湖科技园、浙江省
园 杭州市滨江区众合科技智
造未来产业基地(滨江区 浦
沿单元EJ040503-11地块)
三、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及影响
为统筹优化公司整体产业空间布局,完善生产、研发、办公一体化配套体系,
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匹配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战略,
经公司审慎研究与论证,拟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是基于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做
出的审慎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或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亦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投项目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
存在增加募投项目风险及不确定性的情况,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
四、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增
加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财通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
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