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7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5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
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
间。
厦会议室。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11 人,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为 5,822,036,2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8795%。
其中: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为 5,769,353,1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1386%。
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股东共 508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52,683,064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09%。
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的情况
本次股东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 510 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 52,683,36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09%。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
所王名扬律师和徐晓慧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814,631,8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28%;反对 7,255,3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46%;弃权 14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5,279,0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9455%;反对 7,255,361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7716%;弃权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28%。
审议结果:该提案获本次股东会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王名扬律师和徐晓慧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该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