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股份: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15 19:06:5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877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5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
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
间。
厦会议室。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11 人,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为 5,822,036,2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8795%。
其中: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为 5,769,353,1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1386%。
  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股东共 508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52,683,064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09%。
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的情况
  本次股东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 510 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 52,683,36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09%。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
所王名扬律师和徐晓慧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814,631,8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28%;反对 7,255,3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46%;弃权 14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5,279,0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9455%;反对 7,255,361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7716%;弃权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28%。
  审议结果:该提案获本次股东会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王名扬律师和徐晓慧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该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天山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