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6-033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 70 名,可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18,000 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13%。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海联金汇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性股票。
市场上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心骨干人员共计 109 人。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
包括外籍员工。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502.7 万股,占本激励计
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174,016,745 股的 0.4282%。
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如下:
解除限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40%
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30%
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30%
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
限售:
(1)持续满足授予条件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除限售,需在授予日后至解除限售前持续
满足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如公司发生不满足授予条件的情形,
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2)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5-2027 年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分别在
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业绩条件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5 年 2025 年考核净利润不低于 2.5 亿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6 年 2026 年考核净利润不低于 3.25 亿元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7 年 2027 年考核净利润不低于 4.225 亿元
注:“考核净利润”是指剔除以下事项影响的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1、剔除联动优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联动优势支付有限公司)股权出售
及经营损益影响金额;2、剔除本次激励成本摊销影响金额。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中国
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
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授予价格
×(1+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董事
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距离限制性股票登记的天数÷360天)。从限制性股
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含当天)起计算利息到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
(不含当天),不满一年按照一年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满一年
不满两年按照一年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满两年不满三年按照两
年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满三年按照三年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定期
存款利率计算。本激励计划涉及“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均按此方法计算。
(3)业务单元及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在完成公司层面业绩指标的前提下,在业务单元及子公司任职的激励对象解
除限售还须以所在业务单元及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完成为前提。业务单元及
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仅适用于本激励计划中在业务单元及子公司任职的激
励对象。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业绩条件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指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5 年 完成 2025 年本业务单元或子公司年度考核目标
需达成以下条件之一:
(1)完成 2026 年本业务单元或子公司年度考核目标;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6 年
(2)累计完成本业务单元或子公司 2025 年与 2026
年两年考核总目标。
解除限售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指标
需达成以下条件之一:
(1)完成 2027 年本业务单元或子公司年度考核目标;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7 年
(2)累计完成本业务单元或子公司 2025 年、2026 年
与 2027 年三年考核总目标。
若业务单元及子公司未完成上述考核目标的,该业务单元及子公司所有激励
对象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
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在完成公司
层面业绩指标的前提下,个人层面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的比
例。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B、C、D 五个档次,分别对应的解除限售比
例如下表所示:
个人绩效考核等级 A B+ B C D
解除限售比例 100% 0%
注:兼任上市公司、业务单元及子公司职务的激励对象,按照其兼任的不同职务分别进
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分别确定该职务所对应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比例。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达成后,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
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额度×业务单元及子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如有)×个人
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 C 或 D,则该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
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除激励对象因违
法违纪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而被考评为 C 或 D,回购价格按授予价格外,
其他情况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
算的利息。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监事会对公
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上海仁盈律师
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就
调整后激励对象资格等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
二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
月、36 个月,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为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比例为 40%。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5 年 5 月 22 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过户日为 2025 年 6 月 13 日,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收到《证券过户登记确认
书》,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将于 2026 年 6 月 15 日届满。
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满足条件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任一情形,满足解
除限售条件。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适当人选;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除限售条件。
理人员情形的;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经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解除限售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300,427,516.58 元,剔除联动优势
第一个解除限 2025 年 2025 年考核净利润不 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联
售期 低于 2.5 亿元 动优势支付有限公司)股权出售及
经营损益影响金额及本次激励成
注:“考核净利润”是指剔除以下事项影响的公司合并报 本摊销影响金额为 310,763,734.20
表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剔除联动优 元,大于考核净利润 2.5 亿元,因
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股权出售及经营损益影响金额;2、 此 公 司 层 面 解 除 限 售 比 例 为
剔除本次激励成本摊销影响金额。 100%。
(四)业务单元及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
在完成公司层面业绩指标的前提下,在业务单元及子公 规定,鉴于部分子公司 2025 年度
司任职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还须以所在业务单元及子 未完成既定业绩考核目标,该子公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完成为前提。业务单元及子公司 司全体 24 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
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仅适用于本激励计划中在业务单元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
及子公司任职的激励对象。 未能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将对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业绩条件如下 该部分股票实施回购注销。回购价
表所示: 格为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
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
解除限售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利息。
第一个解除限 2025 年 完成 2025 年本业务单元
售期 或子公司年度考核目标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 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
制度实施,在完成公司层面业绩指标的前提下,个人层 规定,鉴于 3 名激励对象因在考核
面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的比例。绩 年度内离职,不纳入个人业绩考核
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B、C、D 五个档次,分别 范围,将由公司根据《2025 年限
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如下表所示: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
个人绩效考核等级 A B+ B C D 关规定进行回购注销所对应的限
制性股票;4 名激励对象考核年度
解除限售比例 100% 0% 内绩效考核结果未达标,未能满足
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将对该部分股
注:兼任上市公司、业务单元及子公司职务的激励对象, 票实施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
按照其兼任的不同职务分别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分 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
别确定该职务所对应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比例。公司 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70
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达成后,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 名激励对象考核年度内绩效考核
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额度×业务单元及 结果达标,本期个人层面可解除限
子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如有)×个人层面解除限售 售比例为 100%。
比例。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
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
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
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放弃认购的股份数为 21
万股。根据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
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由 109 人调整为 101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502.7 万股调整为 481.7 万股。
限制性股票、24 名激励对象因子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及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
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标所对应的第一个限售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除此之外,本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及其所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价格与
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70 人。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518,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 0.13%。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6 年 6 月 17 日。
(四)本次可解除限售人员名单及股份数量具体如下:
获授的限制 本期可解除限售 本期回购注销的 剩余未解除限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的限制性股票数 限制性股票数量 售的限制性股
(万股) 量(万股) (万股) 票数量(万股)
林聪 副总裁 62.40 24.96 0 37.44
崔龙镇 副总裁 43.90 17.56 0 26.34
吴海 副总裁 13.90 5.56 0 8.34
副总裁、财
卜凡 10.00 4.00 0 6.00
务负责人
朱丰超 董事会秘书 6.90 2.76 0 4.14
核心骨干人员96人 344.60 96.96 46.82 200.82
合计 481.70 151.80 46.82 283.08
注 1: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遵守《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注 2:在第一个限售期内,核心骨干人员 96 人中 3 人因主动辞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
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24 人因所在子公司未完成
考核要求,4 人因个人绩效考核为 C 或 D 不符合第一个解除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其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个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合计 468,200 股。
五、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占比 股份数量(股) 占比
限售条件流通股/
非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
总股本 1,174,016,745 100% 1,173,548,545 100%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
股本结构表为准。
六、备查文件
议决议》。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