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25 证券简称:安达智能 公告编号:2026-023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99,100股
? 归属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首次授予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符
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
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数量: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4)授予价格: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价格为24.44元/股(经调整后)
(5)激励人数: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80人
(6)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
如下:
归属期 归属安排 归属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
首次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24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
首次授予的第二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36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
首次授予的第三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48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分年度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
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归属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营业收入(亿元)
所属期间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值 业绩考核触发值
第一个归属期 2024 5.9 5.66
第二个归属期 2025 6.79 6.23
第三个归属期 2026 7.46 6.54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
据;
注2:上述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本次激励计划以上述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若考核结果达
到目标值,则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若考核结果未达到目标值,但达到触
发值,则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80%;若考核结果未达到触发值,所有参与限制
性股票计划的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
失效。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
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档次,考核评
级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归属比例:
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限制性股票
归属比例 100% 100% 8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
层面归属比例×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1)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
行了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11日,公司在内部平台对本次激励计划拟
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或口
头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
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
(3)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4)2024年4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22)。
(5)2024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6)2024年6月4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7)2024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
(8)2025年5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监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及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名单进
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9)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
事会对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0)2026年6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
属名单及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
了 核 查意 见。具 体 内 容详 见公司 于 2026 年6月 16 日在 上 海 证券交 易所 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历次授予情况
授予价格 授予后剩余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授予类别 权益类别 授予日期 (调整后) 数量
(万股) (人)
(元/股) (万股)
第一类限制
首次授予 2024年5月14日 15.37 72.77 4 0
性股票
第二类限制
首次授予 2024年5月14日 24.44 149.98 80 53.48
性股票
第二类限制
预留授予 2024年9月5日 24.44 53.48 13 0
性股票
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2人同时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对象各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归属情况
解除限售
解除 因分红送转导致
解除限售 上市流通 授予价 解除限 后限制性 取消解除限售
限售 解除限售价格及
期次 日期 格 售数量 股票剩余 数量及原因
人数 数量的调整情况
数量
第一个解 2025年6 15.37 291,080 436,620
除限售期 月4日 元/股 股 股
归属价 归属后限 因分红送转导致
上市流通 归属数 归属 取消归属数量
归属期次 格(调 制性股票 归属价格及数量
日期 量 人数 及原因
整后) 剩余数量 的调整情况
因部分激励对
公司2023年权益
象离职、自愿
分派实施完毕,
第一个归 2025年6 24.44 378,256 746,940 放弃以及个人
属期 月16日 元/股 股 股 绩效考核结果
元/股调整为24.44
累计作废
元/股
归属价 归属后限 因分红送转导致
上市流通 归属数 归属 取消归属数量
归属期次 格(调 制性股票 归属价格及数量
日期 量 人数 及原因
整后) 剩余数量 的调整情况
公司2023年权益
因部分激励对
分派实施完毕,
第一个归 2025年9 24.44 212,320 320,880 象绩效考核结
属期 月29日 元/股 股 股 果累计作废
元/股调整为24.44
元/股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
属条件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2025年审计报告》
以及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
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52名,可归属数量为299,100股。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
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董事会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
票回避,关联董事张攀武回避表决。
(二)激励对象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二个归属期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个归属期为
自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该授予日起
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2026年5月14日至2027年5
月13日。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
事宜: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情形,符合归属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条件。
的;
(三)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分年度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 根据公司聘请的
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会计师事务所对
的限制性股票归属的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2025 年 年 度 报 告
出具的审计报告
营业收入(亿元)
所属期间 考核年度 ( 天 健 审
业绩考核目标值 业绩考核触发值 〔 2026 〕 第 7-488
第二个归属期 2025 6.79 6.23 号 ) : 2025 年 度
备注: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 公司营业收入为
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6.98亿元,高于业
本次激励计划以上述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若 绩考核目标值。
考核结果达到目标值,则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若考核结果未 因此公司层面的
达到目标值,但达到触发值,则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80%;若考核 归 属 比 例 为
结果未达到触发值,所有参与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激励对象对应考核 100%。
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四)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限制性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
股 票 的 80 名 激 励
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
对 象 中 , 52 名 激
数量。
励对象个人考核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档
结果为“优秀”
次,考核评级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个人
“良好”和“合
层面的归属比例:
格”,个人层面
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可以全部归属或
限制性股票 归 属 80% , 前 述
归属比例 100% 100% 80% 0
合计可归属股票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 为 299,100 股 。 本
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次合计作废处理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 的限制性股票数
能完全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 量为97,320股,具
度。 体情况如下:
(1)5名激励对
象因离职而不具
备激励对象资
格,作废处理其
首次授予但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 45,900 股 ;
(2)6名激励对
象个人考核结果
为“合格”;个
人层面比例为
象个人考核结果
为“不合格”,
个人层面比例为
期不得归属的限
制 性 股 票 51,420
股。(注:前次
第一期归属时离
职 人 员 11 人 , 自
愿放弃本次激励
计划人员5人,已
全部作废)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为上述52名激励对象办理299,100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三)对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
件的52名激励对象归属合计299,1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4年5月14日
(二)归属股份数量:299,100股
(三)归属人数:52名
(四)授予价格:24.44元/股(调整后)
(五)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已获授限制性 可归属数 可归属数量占已获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量 授的限制性股票总
股) (万股) 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董事、副总经理、核
心技术人员
二、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核心人员
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核心人员
(共47人)
合计 105.8800 29.9100 28.25%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经核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计80名,
除2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放弃或考核结果不合格不得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外,
其他52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任职资格,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前述52名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
已成就,可以归属299,1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
为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5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统一为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股份登记手续,
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当日确
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披露日前6
个月内不存在直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
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
修正预计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
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
计报告为准,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北京中银(东莞)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本次归属、本次解除限售、本次回购注销及本次作废已经
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归属、本次解除限售的条件及其成就
情况以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本次作废的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
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价格
的调整、资金来源等情况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向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本次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注
销手续并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减资程序。
特此公告。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