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及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名单的核查意见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
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及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名单进行
了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计 80 名,除 28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放弃及考核结果不合格不得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外,其他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
格,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前述 52 名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可以归属 299,10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计 4 名,全部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根据《激励
计划(草案)》的规定,前述 4 名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可以解除限
售 214,710 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及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名单。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