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00 证券简称:广联航空 公告编号:2026-082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联航空(自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自贡广联)的通知,获悉自贡广联与中国航
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集团)下属某单位签署了《采购商务合
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含税金额为人民币 5,819.20 万元,合同标的为一批
大型固定翼无人机复合材料机翼壁板组件。
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当年损益的影响情况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
果为准。本次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次合同
对相关客户形成依赖。
法规、履约能力、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性和风险,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外
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
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自贡广联的通知,获悉自贡广联与航空工业集团下属某单位
签署了《采购商务合同》,合同含税金额为人民币 5,819.20 万元,合同标的为一
批大型固定翼无人机复合材料机翼壁板组件。合同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 5,149.73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8%,本次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将对公
司履约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合同交易对象为航空工业集团下属某单位,公司已按照行业管理规定履行了
必要审批程序,并得到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豁免披露交易对手方的具体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述交易对手方及其控制的下属单
位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合同签署不涉及关联交易。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与航空工业集团发生类似交易情况如下:
年度 销售金额(万元) 占年度营业收入比例(%)
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航空工业集团下属某单位为有效存续的
有限责任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资产规模和交易信誉优良,具有较好的
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交易对手方:航空工业集团下属某单位
合同类型:销售合同
合同标的:一批大型固定翼无人机复合材料机翼壁板组件
合同含税金额:人民币 5,819.20 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仟捌佰壹拾玖万贰仟
元整)
合同履约期限:具体交货进度按照合同规定或客户的交货计划执行。
合同条款已对产品交付、产品价格、质量要求、技术标准、验收标准、售后
服务、结算方式与期限、违约责任、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约定。
合同涉及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要求等信息,公司按相关规定履行
审批程序,豁免披露。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5,149.73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公司长期深耕航空复合材料、无人机结构件研发与制造领域,持续精进生产
工艺、优化产线布局,在大型复合材料结构件成型、精密制造领域积累了扎实的
技术底蕴与成熟的规模化制造能力。得益于下游市场需求陆续释放,公司前期积
淀的技术储备、产能规划及市场拓展成果得以有效落地。本次订单的成功签订,
体现了下游核心客户对公司产品品质、交付能力与综合服务实力的持续认可,标
志着公司无人机配套业务持续进入小批量、规模化供货阶段。本次合作是公司紧
抓航空装备、无人机产业发展机遇,落地前期技术储备与产能布局的重要成果,
将进一步提升航空复合材料板块业务规模,持续巩固公司在航空航天复合材料配
套领域的行业地位与市场竞争力。
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亦不
会因履行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当事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合同已正式签署并生效,合同双方均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不存在法律法规、
履约能力、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性和风险,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外部宏观
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的影响,
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合同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
会审议。
七、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对单个客户的合同预计销售金额超过 5,000.00 万元时,将在收到客户各
类合同等文件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跟进并持续披露该项目后续重要进展,并在
后续保持一致性与持续性。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要求,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合同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