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6-052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嘉创投”或“控股股东”)所持有的公司
全部成交。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5 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登结算公司”)系统查询,获悉上述拍卖股份已于 2026 年 6
月 11 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劲嘉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新疆世纪运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世纪运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19.79%降至 19.09%(数据存在尾差,
系四舍五入所致,以下亦同)。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发生变更。
一、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过户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劲嘉创投所持有的公司 1,000 万股股份被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并于 2026 年 5 月 26 日全部成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8 日、2026 年 5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
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以
及《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结果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5 日通过中登结算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劲嘉创投司法拍
卖的 1,000 万股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过户完成后,劲嘉创投持有公
司股份减少 1,000 万股,减少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 0.71%。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本次司法拍卖竞价成功的1,000万股完成过户之后,劲嘉创投所持公司股份
被动减少1,000万股,减少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0.71%,劲嘉创投所持公司股份
从278,419,709股减少至268,419,709股,持股比例从19.69%下降至18.98%,劲嘉
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19.79%降至19.09%。本次权益变
动情况具体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姓名及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劲 合计持有股份 278,419,709 19.69% 268,419,709 18.98%
嘉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78,419,709 19.69% 268,419,709 18.98%
创
投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世 合计持有股份 1,450,000 0.10% 1,450,000 0.10%
纪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450,000 0.10% 1,450,000 0.10%
运
通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共持有股份 279,869,709 19.79% 269,869,709 19.09%
合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79,869,709 19.79% 269,869,709 19.09%
计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法强制执行或者股票质押、融资融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违约处置等减持股份
的,应当根据具体减持方式分别适用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并遵守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则”、第十三条第一款“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或者其他股东通
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的,股份出让方、
受让方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有关协议转让的规定,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
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六条“(三)通过司法扣划、划
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适用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
定,但本指引第十五条第一款关于受让比例、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规定,
本次司法拍卖的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