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8 证券简称:思源电气 公告编号:2026-024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含)且不高于人
民币 5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9.45 元/股(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
股份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减
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7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的 2025-016 号《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份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4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中国证监
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 2025-023 号《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少公司注册资本事项依法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的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 2025-024 号《关于回购股份用于
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截止 2026 年 6 月 12 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
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至 2026 年 6 月 12 日期满。截至 2026 年 6 月 12 日,
回购股份数量为 0 股。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公司按照相关要求,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未实施股份回购,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在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不得实施回购。
股价中后期走势,结合上述 1 和 2 项事实,公司管理层未选择在回购初期开展回购。
三、回购股份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至回购期满,除公司董事杨帜华先生,副总
经理杨雯女士、章良栋先生、刘刚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杨哲嵘先生因参与公司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股份回购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姓名
持股数量(股) (股) (股) 持股数量(股)
杨帜华 461,500 60,000 - 521,500
杨雯 292,500 50,000 - 342,500
章良栋 110,000 50,000 - 160,000
刘刚 - 40,000 - 40,000
杨哲嵘 131,900 40,000 - 171,900
四、实施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本次未实施回购,故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未产生影
响。
特此公告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