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69 证券简称:普昂医疗 公告编号:2026-099
普昂(杭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普昂(杭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24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
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3 号》)、
《普昂(杭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向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交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申请。
经审核确认,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已经办理完毕,现将具体内容公告
如下:
一、注销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权的基本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当激励对象未达到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或者在行
权期内放弃行权的,相应的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5 年,公司层面业绩考
核目标为:公司内镜介入产品条线国际市场销售额如达到 1,500 万元,则可行
权 30,828 股;销售额如达到 1,200 万元,则可行权 25,828 股;销售额如达到
行权股数为 5,828 股,公司拟注销对应的股票期权 25,000 份。
综上所述,公司合计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25,000 份股票期
权,具体注销情况如下: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持续监管办法》《监管指引第 3
号》《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
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及公司管理团队
的稳定性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普昂(杭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