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7 证券简称:威唐工业 公告编号:2026-044
债券代码:123088 债券简称:威唐转债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5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
案》。鉴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6 年 6 月 4 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和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将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 6.68 元/股调整为 6.62 元/股。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独立董事陈贇女士作为征
集人依法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 年 3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公司完成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
作,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期为 2024 年 5 月 22 日,首次授予登记人数为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分别于 2024 年 6 月 7 日及 2024 年 9
月 13 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和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 6.79 元/股调整为 6.74
元/股。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于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触发回购注销条款,
公司拟对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5 万股回购注销;因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不达标,公司拟对首次授予的 43 名在职激励对象所持 39.75 万股
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年 6 月 9 日实施完毕,董事会同意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 6.74 元/股
调整为 6.71 元/股。
年 11 月 7 日实施完毕,董事会同意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 6.71 元/
股调整为 6.68 元/股。
二、本次回购价格调整事由及方法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
告编号:2026-037),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
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2,223,800 股后
为 174,317,384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99999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二)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四章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程序”相关规定,激励对
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
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当按照调整后的数量及价格对激励对象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基于此部分限制性股票获得的公司股票进行回购。根据本激
励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派息:P=P0-V (P=6.68 元/股-0.0599999 元/股=6.6200001 元/股≈6.62 元/股)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经派息
调整后,P 仍需大于 1。
因此,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将由 6.68 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
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调整为 6.62 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本次调整由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
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
调整事由及方法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