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14 证券简称:康拓医疗 公告编号:2026-030
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5 日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
查意见。
计划(草案)》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
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 年 5 月
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
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24)。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
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
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26)。
《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
根据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 1 名激
励对象已离职,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 0.30 万股全部不得归属应由公司作废。
本次作废事项在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
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因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中,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
拟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0.3 万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等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将对上述激励
对象未能归属的合计 0.3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
上述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上述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法律意见
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及作废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
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已按照《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
《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
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