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8 证券简称:西藏珠峰 公告编号:2026-022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了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进一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效能,提高公
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章程》
《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制定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 2026 年度任职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起生效,至股东会审议通过新的方
案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起生效,至董事会审议通过
新的方案止。
三、薪酬方案主要内容
(一)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且不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
事按 20 万元/年(税前)发放任职津贴,年度津贴标准经折算后按月发放。出席
董事会、股东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行使其他法定职权产生的必要费用,由
公司全额承担。
(二)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或未担任具体职务但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非独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具体
如下:
为月度固定工资,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
限、岗位职责、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考核期内公司经营效益情况和个人工作业
绩完成情况核定,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50%。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可以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等中长
期激励计划。
四、其他说明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及公司有
关规定,从薪酬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中应由
个人承担的部分以及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款项。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
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核算薪酬并发放。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执行。若本方案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公司章程》
冲突,以最新规定为准。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