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试行)
(2026 年 6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授权
管理行为,提高经营决策效率,根据《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试行)》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授权决策方案。
第二条 董事会授权对象主要为总经理,确有必要时也可授权董事长。法律
法规、国资监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授权对象另有规定的依规定执行。授权对象
不得向其他主体转授权。
第三条 董事会授权遵循依法合规、权责对等、风险可控原则,在严格遵守
法律、行政法规、国资监管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不突破《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试行)》所列不可授权事项的前提下,分别对董事长、
总经理授权如下:
(一)董事长
事会会议的紧急情况下,行使符合法律法规、企业利益的特别处置权,事后第一
时间向董事会报告并按程序予以追认。
项职权。
(二)总经理
(1)
《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条所列“重大交易”事项(除财务资助、提供
担保交易事项外),公司发生的交易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董事会授权总经
理决策。
(2)
《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一条所列“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发生的关联
交易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策。
视同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适用本决策方案,授权公司总经理决策。
发生重大危机,无法及时召开董事会会议的紧急情况下,行使符合法律法规、企
业利益的特别处置权,事后第一时间向董事会报告并按程序予以追认。
第四条 本授权决策方案中“董事会审议标准”如下:
(一)《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条所列“重大交易”事项(除财务资助、提
供担保交易事项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十以上;
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十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
元;
的百分之十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
且绝对金额超过一百万元;
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百分之十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百分之十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百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二)《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关联交易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
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
的交易;
在三百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的交
易。
第五条 若同一整体方案中包含公司和所出资企业相关联的多项投资、融资、
资产处置等事项,任一事项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所有关联事项均须作为一个
整体议案一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六条 本授权决策方案中“以下”不包括本数,“以上”包括本数。
第七条 对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策事项,党委一般不作前置研究讨论。授权
总经理决策事项,总经理一般应当召开总经理办公会集体研究讨论。
第八条 本授权决策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第九条 董事会应当对授权进行动态管理,根据授权对象行权情况,定期或
者根据需要变更或者终止授权方案,确保授权合理、可控、高效。出现以下情形,
董事会应当及时对授权进行变更:
(一)授权方案落实情况或者授权事项决策质量较差,出现怠于行权、违规
行权、行权障碍等情况;
(二)授权事项执行中出现重大经营风险或者损失;
(三)授权对象人员调整;
(四)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显著降低,经营状况恶化;
(五)董事会认为应当变更授权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本决策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时亦同,解释权属公司
董事会。
第十一条 本决策方案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本决策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相抵触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自本决策方案生效后,原《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
权决策方案》(2024 年 4 月)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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