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衢州东峰 公告编号:2026-030
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 征集事项相关提案的表决结果:不适用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 6 月 15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金园工业城公司 E 区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52.669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苏凯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985,615,507 99.8310 1,303,896 0.1320 363,766 0.037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23,579,853 93.3947 1,303,896 5.1645 363,766 1.4408
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公司股东黄晓佳先生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份数为 13,748,767 股,不包括其通
过沪股通方式持有的股份 7,422,872 股。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攀峰、黄非儿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