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美: 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15 18: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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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96        证券简称:贝斯美           公告编号:2026-040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5,600,000股。因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
润分配的权利,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61,142,872股
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5,600,000股后的总股本355,542,872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00000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总额
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
股=7,110,857.44元(含税)÷361,142,872股*10股=0.196898元。按公司总股本(含回
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
份)=7,110,857.44元(含税)÷361,142,872股=0.0196898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
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196898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议通过。经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
民币7,110,857.44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次不送红股,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
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
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为355,542,872股(已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持有的
则一致。
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61,142,872股剔除已
回购股份5,600,000股后的355,542,8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
利0.200000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
境外机构(含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0.18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
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2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6年6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不含回购股份)。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上海熠洋尚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6月12日至登记日:2026
年6月2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61,142,872股剔除已回购股份5,600,000股后的总股本
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7,110,857.44元(含税)。
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含回
购股份)*10股=7,110,857.44元(含税)÷361,142,872股*10股=0.196898元。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
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7,110,857.44元(含税)÷361,142,872股
=0.0196898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
盘价-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
盘价-0.0196898元/股。
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或授予数量将
根据本激励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十一路2号
   咨询联系人:衣帅、陈晓波
   咨询电话:0575-82738301
   传真电话:0575-82738300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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