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73 证券简称:瑞晨环保 公告编号:2026-026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6月16日召开公
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相关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
二、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公布后,公司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公司2025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因有效期现已届满,综合考虑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公司实
际情况及发展战略等诸多因素,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公司董事会决
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三、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
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根据相关授权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已届满(自公司股东
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至2026年6月15
日),该议案无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
次终止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同意将
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
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