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
务办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核查并发表意见
如下:
一、关于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核查意见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
质性影响。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在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授权范围内,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同意调整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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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