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华新材: 晶华新材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14 16: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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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0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鉴于2名激励对象不
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注销上述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
的股票期权36,000份、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6,000股
并办理相关手续。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了《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白秋美女士回避表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查同意。
《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
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单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
的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
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华新材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公告编号:2024-
通过了《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2024 年 11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及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
会的授权,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
励对象人员进行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查同意,
监事会亦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
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查同意,监事会亦对
前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查同意,监事会亦对
前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查同意。
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关于向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
票的授予价格、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并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和股票
期权。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查
同意。
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查同意。
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
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查同意。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和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本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
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之“(二)激励对象离职”的规定:
   “1、激励对象主动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劳务关系或合同到期且不
再续约的,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不作处理,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激
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行权的股票期权将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2 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
司拟注销这 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36,000 份、回购
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6,000 股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在发生回购情形时,公司应对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或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晶华新材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回购价格调整后,公司本次应向激励对象支付的回购价款为 145,800 元,公
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具体如下:
 回购原因      回购价(元)           本期回购注销数量(股)             回购价款(元)
 个人离职         4.05                 36,000               145,800
  合计           -                   36,000               145,800
   三、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类别                               本次增减数量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2,985,360      1.03%      -36,000    2,949,360      1.01%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288,219,097   98.97%             -   288,219,097    98.99%
  总计       291,204,457   100.00%      -36,000   291,168,457    100.00%
   注: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股票期权正处于可行权期间,股本结构
将随激励对象行权而发生变动,以上变动前股本结构为截至 2026 年 6 月 11 日公
司的股本结构情况。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
成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股票期权注销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保持勤勉尽职,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
定,同意公司对上述这 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销。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价格调整
与本次注销及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回
购价格调整与本次注销及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等事项符合《管
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价格调整与本次注销及
回购注销尚需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草案)》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减资及股份注销登记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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