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普拉斯: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14 16: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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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726   证券简称:拉普拉斯     公告编号:2026-033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 本公告中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财
务指标的假设分析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和业绩承诺,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
险而制定的填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
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
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
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规定的要求,公司就本
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填补
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做出承诺。具体情况
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
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
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相关假设如下:
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实际完成时间的判断),最终完成时间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46,543.56 万元。
假设 202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较 2025 年度持平、增长 10%和下降 10%三种情况测算。
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
响,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对公司的盈利预测。
总股本不变,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达到发行上限即 121,597,856 股, 发
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526,924,045 股,此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
收益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本次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判断,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最
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股票数量为准。
股票和净利润的影响,不考虑权益分派及其他因素的影响。
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方面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情况
如下表:
                                           单位:万股、万元、元/股
      项目
                   /2025 年度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                    40,532.62         40,532.62      52,692.40
假设情形一:2026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期持平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1.54             1.54           1.50
稀释每股收益                   不适用                  1.53           1.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
股收益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
                         不适用                  1.15           1.12
股收益
假设情形二:2026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期增长 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1.54             1.69           1.65
稀释每股收益                   不适用                  1.69           1.6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
股收益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
                         不适用                  1.26           1.23
股收益
假设情形三:2026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期下降 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1.54             1.38           1.35
稀释每股收益                   不适用                  1.38           1.3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
股收益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
                         不适用                  1.03           1.01
股收益
注 1:基本每股收益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
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规定计算
注 2:2025 年度公司不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因此当年度稀释每股收益指标不适用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虽然本次募集资金
到位后,公司将高效利用募集资金以提升公司研发能力和长期盈利能力,但受国
家宏观经济、行业发展情况、募投项目建设期等因素影响,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增
长幅度可能会低于净资产和总股本的增长幅度,因此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东即期回
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盈利水平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
影响,不代表公司对经营情况和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和业绩承诺。
此外,虽然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但所制定的
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假设进行投资决
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股东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公司提升研发能力和产品竞争力,进一步巩固
市场地位,同时增强核心竞争力及盈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
关产业政策和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
股东的利益。具体情况详见《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
析”部分。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
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营业务,有利于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势,
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同时,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进一步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优化资本
结构,为经营活动的开展提供有力支持。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达产,将有
利于进一步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为公司未来持续健康发
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经过了详细的论证。公司在人员、技术、市
场等方面都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公司具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综合执行能力,具
体详见《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预案》“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考虑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为保护
投资者利益,填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导致的即期回报减少,公司承诺
将采取多项措施保证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并提
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具体如下: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规范和有效使用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确保
本次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募投项目,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了《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
存储、使用、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将严格遵守资金使用审批程序,
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确保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
途得到有效使用。
  (二)加强经营管理,提升经营效益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继续提高内部运营管理水平,持续优化业
务流程和内部控制制度,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资产运营效率。此外,公
司将持续推动人才发展体系建设,优化激励机制,激发全体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
性和创造力。通过上述举措,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降低成本,提升公司的经营
效益。
  (三)积极推进公司发展战略,提高公司的竞争力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国家产业政策,
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积
极调配资源,充分做好募投项目开展的筹备工作;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合理
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四)完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投资者回报
  为健全和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政策和监督机制,积极有
效地回报投资者,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
定,公司已经制定和完善了《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明确了公
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
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
机制。本次发行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利润分配规定,切实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六、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本次
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
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承诺如下: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会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等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
或提出其他要求,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或要求出具补充承诺。”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公司无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
行,承诺如下: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本人违反前述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自愿接
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并依法承
担相应法律责任;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
或提出其他要求,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或要求出具补充承诺。”
  特此公告。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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